TOP

2015年凭证式(二期)国债票面利率及提前兑取分档利率调整情况公告
2015-05-12 16:14:45 来源: 作者: 【 】 浏览:1239次 评论: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10号和第27号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5月11日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后,2015年凭证式(二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的票面利率及提前兑取分档利率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5年5月11日(含)以后购买的本期国债,其票面利率为3年期4.67%、5年期5.07%。

    二、2015年5月11日(含)以后购买的本期国债,投资者提前兑取按实际持有时间和相对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具体为:从购买之日起,本期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年利率1.41%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3.14%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4.16%计息;5年期本期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4.66%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4.8%计息。

    三、2015年5月10日购买的本期国债,其票面利率和提前兑取分档利率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27号执行。

    四、2015年5月11日至19日(含),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利率调整日(含)以后发行的本期国债利率及提前兑取分档利率的调整情况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5年5月11日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国债   利率   公告 责任编辑:chinapolicy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 下一篇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家土地督察公..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本网概况 | 关于我们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华夏国研顾问中心-政策网 www.chinapolicy.net 京ICP备190347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