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多部门:11月1日起停售硫含量大于10ppm普通柴油
2017-10-31 15:34:06 来源: 作者: 【 】 浏览:6278次 评论:0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发改委、环保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称,为加快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改善空气质量,2017年1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硫含量不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硫含量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

  公告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按照《关于做好“2+26”城市提前供应国六标准油品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公告要求,加油站(点)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明确标注所售柴油产品名称、牌号和等级,明确区分车用柴油和普通柴油(如:0号车用柴油(V)、0号普通柴油等),以便于消费者选择、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公告指出,普通柴油适用于拖拉机、内燃机车、工程机械、内河船舶和发电机组等压燃式发动机。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国家和地方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炼厂、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加油站(点)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非法生产、销售油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成品油质量升级取得实效。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成品油   质量升级   普通柴油 责任编辑:chinapolicy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食药监总局通告4批次食品不合格 .. 下一篇食药监总局:“大名鼎鼎月饼”等3..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本网概况 | 关于我们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华夏国研顾问中心-政策网 www.chinapolicy.net 京ICP备190347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