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质检总局拟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
2014-12-09 16:15:49 来源: 作者: 【 】 浏览:2464次 评论:0

质检总局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

近年来,燃气汽车发展迅猛,对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实现汽车能源多元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燃气汽车初级发展阶段,部分地区为推动燃气汽车的发展,探索将在用燃油机动车改装成为燃油燃气两用燃料机动车或燃气单燃料机动车等。

据介绍,由于在用机动车“油改气”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相关规定、监管制度不完善、改装企业能力参差不齐、在用机动车“油改气”使用的车辆燃气专用装置缺少有效的质量保障及检测等原因,无法保证在用机动车“油改气”车辆的安全性能及合法使用,各地在用机动车“油改气”车辆事故时有发生。

记者了解到,随着燃气汽车制造业的发展,目前,国内燃气汽车生产企业已超过40家,列入公告的燃气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已能满足市场需求。为确保燃气汽车安全使用,规范和强化对已改装车辆的安全监管,该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加强对已改装车辆的监管。

意见包括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加大对已改装车辆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改装行为,严禁私自改装燃气汽车上路行驶,加气站严禁为私自改装燃气汽车加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等内容。(责任编辑:杨岚清)

稿源:新华网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机动车   油改气 责任编辑:chinapolicy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国企改革总体方案起草近尾声 公路.. 下一篇我国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本网概况 | 关于我们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华夏国研顾问中心-政策网 www.chinapolicy.net 京ICP备190347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