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全文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内部应当通过竞聘上岗产生岗位人选。
征求意见稿规定,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是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度、实行岗位管理的重要内容。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并对公开招聘的方式方法、考试考察内容和程序作了具体规定。同时,征求意见稿规定,事业单位内部应当通过竞聘上岗产生岗位人选,并明确了竞聘上岗的方式方法。
此外,为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征求意见稿对聘用合同的订立、解除和终止等环节,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事业单位考核拟纳入"德""廉" 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为了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法规草案质量,经国务院领导同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事业单位根据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必要时可以增加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实行单位内部评议与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采取个人总结、绩效分析、民主测评、综合评价等符合单位和岗位特点的方法。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2个等次。
年度考核结果记入工作人员本人档案,作为调整岗位、工资的依据。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订聘用合同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