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三项进出口环节收费,放宽AA类企业评定标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范围扩大至B类企业……
针对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又称“稳外贸八条”),海关总署于9月28日出台16项措施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以帮助企业有效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银川海关也随之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以促进我区外贸加快发展。
从10月1日起,银川海关停止收取进出口货物进口付汇、出口收汇、出口退税报关单证明联打印费、报关单条码费和海关监管手续费。下一步将按总署统一要求取消ATA单证册调整费和货物行李物品保管费两个收费项目,减少进出口环节收费,并从11月15日开始,“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的适用范围将放宽至一年内无走私违规记录、资信良好的B类生产型出口企业,更多的守法企业享受到通关便利。
为使更多诚信守法企业享受上述便捷通关待遇,银川海关根据总署相关规定,降低AA类企业评定标准,从年出口值3000万美元(中西部地区1000万美元)下调为50万美元。自2012年10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对上年度进出口额未达到50万美元或进出口报关单票数未达到3000票的,企业报关差错率虽超过3%、5%,但记分次数总计不超过20次的AA类、A类企业,暂不下调其管理类别,保持企业原分类等级。此前已下调AA类、A类企业类别的,经申请审核恢复企业原分类类别。对A类生产型企业适用较低查验率、实施更加便捷的通关待遇。
在促进宁夏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产业发展方面,银川海关将积极协助联系中东部、沿海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国际知名企业来宁考察,帮助银川综合保税区吸引规模大、带动力强的项目入区。加快办理加工贸易手册备案审批、核销结案手续,支持宁夏承接加工贸易转移。重点支持鼓励宁夏符合条件的重点龙头企业设立“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带动宁夏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产业发展。同时,银川海关将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银川滨河新区、黄河善谷、宁东基地等重大战略项目建设,促进宁夏特色优势产业、重大装备制造业、新兴产业、文化产业等和科教文卫事业的发展,加快减免税项目备案和审批办理速度。
为确保外贸企业切实享受利好政策,银川海关大力推行分类通关、无纸通关等海关业务改革,推广海关税费网上电子支付等电子口岸应用项目,提高企业通关效率。坚持“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发挥“12360”海关服务热线作用,实行“7×24小时预约通关制”,及时、有效解决企业在通关过程中遇到的紧急、疑难问题。另外,对无主观故意、违法情节轻微、危害后果不大的案件从快处理,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