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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入伍五大优惠
2012-11-01 16:08:30 来源: 作者: 【 】 浏览:1935次 评论:0

    原标题:国防部征兵办:大学生退役后就业考研享优惠

    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将从11月1日起全面展开。

    此前,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了2012年冬季征兵命令,对全国征兵工作作出部署,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对有关政策和规定进行了解答。国防部“适龄青年网上预征报名平台”(网址:http://zbbm.chsi.com.cn)已经开通接受报名。

    国防部征兵办负责人10月31日介绍说,为了吸引高学历人才报名参军,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多项优惠措施,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实行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大学毕业生士兵进入部队后,在选取士官、提干、保送入学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和录取。大学生退役后,还将统一发给退役金,免费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参加政法干警招录、研究生统考和专升本考试享受加分等优惠;大学生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其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从国防部征兵办了解到,为鼓励高学历青年参军报国,我国主要从5个方面制订了优惠政策,以吸引大学生应征。

  这五个方面的优惠政策是:优先参军政策,优先选拔使用,考研升学优惠,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就业安置优惠。

  国防部征兵办介绍说,这五个方面的措施均已经有了详细的实施办法和细则。比如,具备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选拔为军官。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享受加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还可以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等。

  同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校生(含翌年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国家还将实行补偿。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实行代偿。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每学年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的金额进行资助;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

  按照2011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我国已从2011年起取消了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的规定,把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纳入正常征集的对象,并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放宽到了24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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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冬季征兵、大学生退役、考研 责任编辑:china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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