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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你可能不熟悉的惠民政策
2013-12-13 16:51:32 来源: 作者: 【 】 浏览:2440次 评论:0

    核心提示:市区户籍新生儿出生28内就可以参加医保了,如果发生住院费用可以报销,而不必自费;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在年满60周岁后,每人每月可以领取80元的奖励扶助金;患有糖尿病等10种慢性病,可享受最高1500元的门诊报销……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可是生活中确实有很多的市民并不熟悉,甚至根本就不知道。今天,本报为你罗列了几条多数人可能不知晓不熟悉的惠民政策法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市区户籍新生儿

    出生28天内可参加医保

    人物故事:

    新生儿出生后28天内,凭新生儿本市户口簿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前段时间,吴女士16个月大的女儿因感冒诱发心肌炎住院,治疗前后共花费3000多元。

    吴女士最烦心的是,孩子出生就可办医保卡,这么好的惠民政策,自己居然完全不知,到社区办准生证时候,也无人告知,因没给孩子上医保,住院产生的费用只能自理。

    孩子出院后,吴女士赶紧为孩子办理参保,前后去了社区、社保中心,却都跑了冤枉路,没办成。被告之如果不是28天之内的新生儿,办理参保等到明年才能办理。

    规定新生儿出生28天内可随时携带户口簿前往医保中心办理,若超过28天的未入园学龄前儿童,只能在每年的7月1日-8月31日携带户口簿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逾期概不受理。新生儿只要办理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之后,发生住院费用,均可前往医保中心进行报销。参保后最高可报销95%。

    解读:

    记者来到市医疗保险基金中心,询问新生儿办理医保问题。一位工作人员称,婴儿超过28天就不能办理,只有等到次年7月1日-8月31日之间再办理。也就是说,超过这段时间,超过28天的孩子就会在一段时间内处于医保“真空期”,如果住院治疗,只能自费。

    众多市民均表示对“新生儿医保”不知情。在南三院住院部四楼儿科,记者随机询问了几个病房的父母,孩子有无参保,3个病床就有2个毫无知晓,还有1户人家给孩子上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很多新生儿未能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出生后患病产生的住院医疗费得不到及时报销,特别是部分新生儿因抢救医疗费用较高,家庭负担较重。

    据了解,按照盐城市的政策规定,(1)新生婴儿出生后28天内,携户口簿到医保中心办理登记缴费手续。 (2)市区户籍未入学的未成年人由家长于每年7月1日-8月31日携带户口簿到所在街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登记手续。针对户籍或者学籍必须在亭湖区五星街道、大洋街道、毓龙街道、新洋街道、先锋街道、文峰街道、亭湖经济开发区、盐都新区,以及盐都区张庄街道范围内的未成年人。

    参保人员每人每年缴纳50元,年度内发生符合政策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分段累进补偿,全年累计在300元-5000元,补偿65%;5000元-10000元,补偿70%;10000元-30000元,补偿80%;30000元-300000元,补偿90%。经批准转外就诊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以上规定补偿标准的95%予以补偿。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每学期可向单位报销500元

    人物故事:刘女士是市区某单位的员工,女儿今年上幼儿园了,刘女士的丈夫去年因病过世,她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在物价飞涨的年代,她觉得孩子身上的花销真是个无底洞,家里的老人没有工作能力,全家就靠她的工资还有老人的退休金生活,日子过得一直紧巴巴。在一次开家长会的时候,刘女士从别的家长口中得知“保育教育费可以报销”这项政策,这位家长说,自己和丈夫两个人每学期向单位轮流报销500元保育教育费,刘女士和其他家长都大为惊讶。刘女士告诉记者,她从未听说过这项政策,回去问同事,同事都表示不清楚,“我们单位没有知道的,只有一个同事听说过。”

    规定

    那么确实有这项政策吗?记者致电市财政局,该局综合处工作人员称,2012年,江苏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的规定,修订了《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我市在转发文件时对幼儿园托管费等相关问题作进一步的明确。其中第三条即为保育教育费的报销规定。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幼儿,且户口是盐城市的,保育教育费每生每学期可报销500元,由幼儿父母双方单位各报销250元或按学期轮流报销;夫妻一方在外省市工作的,保育教育费全部由盐城市工作的一方报销;单亲(指丧父、丧母或离异家庭在重组新的家庭前,法院判定抚养幼儿的一方)、现役军人或夫妻一方为在职职工,另一方为无收入人员的子女,全部由本市单位报销。

    解读:

    按照规定,刘女士是符合报销条件的。刘女士的女儿是独生子女,盐城户口,属单亲家庭,刘女士可以到本单位报销保育教育费。

    是不是符合条件都可以报销呢?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肯定的,只要符合政策中条件的父母都可以报销保育教育费

    但是这项政策也存在一些局限性,财政局工作人员说,比如农村的夫妻按照这条政策就无法报销保育教育费,因为是在单位报销,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就无法报销保育教育费。家里有两个孩子,非独生子女的不符合条件,也不能报销。

    农民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年满60周岁

    每人每月可领80元奖励扶助金

    人物故事:

    谷老爹是建湖庆丰人,上个月刚满60周岁。他和老伴当年响应国家号召,育有一子今年已经满28岁。老两口也参加了新农保,每个月可领100多元养老金。后来他们听说,只生育一个孩子,还可以每个月领取80元,可将老两口乐开了花。高兴之余,他们也有点担心,就是虽然是事实只生有一个孩子,但却没有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知道能不能享受奖扶金。经过咨询,计生办的工作人员明确答复说,现在可以补办,当申请获得批准后,照样可以享受。

    规定

    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相关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每人每月可领取不低于80元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从2013年1月1日起,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已死亡,而又未再生育或收养孩子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扣,夫妻每人每月领取不低于500元特别扶助金,直至亡故;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现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等级达到三级(含三级以上),女方年满49周岁,夫妻每人每月领取不低于400元特别扶助金我,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解读: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孩子出生的医学证明、申请人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或当事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办,填写申请表。

    “符合条件”的领证夫妻对象包括:(1)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2)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的夫妻;(3)符合政策规定经过批准生育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在未结婚生育子女前死亡,以后不再生育或收养孩子。此外,下面三种情形也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再婚夫妻中依法只生育一个孩子的一方;(2)再婚夫妻中一方系离婚者且只生育一个孩子,未育且不再生育的另一方;(3)夫妻婚后生育一个孩子,离婚或丧偶后,没有再婚的一方。需提醒的是,生育双胞胎及多胞胎的夫妻不能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患高血压(II、III期)、糖尿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结核病、慢性肾脏疾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银屑病、类风湿病、冠心病、肺心病等10种慢性病的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医疗账户用完后,先负担300元,再进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限额报销。在二级以上医院就诊的,报销80%,个人负担20%;在一级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站、企事业单位卫生所(室)就诊的,报销90%,个人负担10%,在职人员全年不超过1200元,退休人员全年不超过1500元。

    解读:

    慢性病人员在居住地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报,并经确认,选择进入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刷卡就诊,及时享受。标准为: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账户用完后,在职人员报销90%,每人每年实际不超过1200元,退休人员报销95%,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因治疗需要,经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意(或急诊)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的费用,每年的12月份回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政策规定结报。

    特殊病种报销没有上限

    人物故事:

    59岁的高爷爷家住通榆北村,今年上半年因肿瘤而住进了医院,出院后的高爷爷还会定期在门诊购买康复治疗的药物。

    “除了住院治疗的费用,光在门诊就医就花了12258.66元。”一天在小区里散步时,看到大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张贴在公告栏上的年度医疗费用结报通知。

    12月4日,高爷爷按照要求带着自己的发票原件等,来到大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结报。当天,工作人员便将8700多元钱报销给了高爷爷。“没想到速度这么快,并且在家边就能报销,之前自己都不知道有这么好政策。”

    规定

    《盐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

    患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病、脑血管意外(出血)恢复期、血友病、慢性活动性肝炎、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帕金森病等11中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医疗账户用完后,直接进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在二级以上医院就诊的,报销80%,个人负担20%;在一级医院或社区服务站、企事业单位卫生所(室)就诊的,报销90%,个人负担10%。

    解读:

    参保人员携医保证卡、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疾病诊断书等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大厅填写大病即时即报申请表,按照就近原则自愿选择一家医院和一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当年门诊大病定点医疗机构。大病门诊医疗费用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接刷卡就医即时结算,结算标准为: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账户用完后报销90%。因治疗需要,经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意(或急诊)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的费用,每年12月份回定点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政策规定结报。(责任编辑:李红)

    稿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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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惠民政策   医保   保育教育费   解读 责任编辑:china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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