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海南高校毕业生等创业就业享最高幅度减税
2014-08-14 16:20:59 来源: 作者: 【 】 浏览:2076次 评论:0

    经海南省政府批准,海南省财政厅近日会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印发通知,为支持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及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海南省将在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范围内予以最高幅度扣减相关税费。 

  据了解,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及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并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海南省定额标准为每户每年9600元,为国家定额标准每户每年8000元最高上浮20%。

  同时,海南省企业招用失业人员及退役士兵并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海南省定额标准为失业人员每人每年5200元(为国家定额标准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上浮30%),退役士兵每人每年6000元(为国家定额标准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上浮50%)。(记者 邵长春 通讯员 吴晓珊 陈雪琴 实习生 周川又)(责任编辑:杨岚清)

    稿源:海南日报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海南     毕业生     创业就业   税收优惠 责任编辑:chinapolicy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第二批试点启动 .. 下一篇中央财政下拨162亿元为农村学生改..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本网概况 | 关于我们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华夏国研顾问中心-政策网 www.chinapolicy.net 京ICP备190347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