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将重点围绕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等困难群体,组织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根据《通知》,针对城市流动人口,安徽实施社会融入计划,为流动人口提供生活扶助、就业援助、生计发展、权益维护等服务,帮助其尽快融入城市生活,实现城市户籍居民与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的和谐共处;针对农村留守人员,实施社会保护计划,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缓解生活困难,构建完善的社会保护与支持网络;针对老年人和残疾人,安徽将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社会参与、代际沟通等服务,构建系统化、人性化、专业化的养老助残服务机制。
此外,安徽将积极推进第三方评估,充分发挥专业评估机构、行业管理组织、专家等方面作用,对承接机构承担的项目管理、服务成效、经费使用等内容进行综合考评。(责任编辑:杨岚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