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北京人社局:失业人员非因工伤残鉴定权限下放区县
2013-08-15 16:27:57 来源: 作者: 【 】 浏览:1524次 评论:0

    今后,部分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和失业人员的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将可在各区县完成,而不必全部集中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市人力社保局昨天发布,将下放工作权限,方便群众办理鉴定业务。对于在各区县人才或职介中心个人委托存档且参加社保人员和各街道乡镇社保所管理的失业人员,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下放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在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行业人才服务中心等其他存档机构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失业人员和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要求进行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以街道社保所或区县人才、职介为单位进行申报。(责任编辑:周小清)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下放   鉴定业务   申请   责任编辑:chinapolicy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交管局颁布新流程 补领号牌不需报.. 下一篇北京江苏等10省市流动人口生头胎..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本网概况 | 关于我们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华夏国研顾问中心-政策网 www.chinapolicy.net 京ICP备190347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