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商局11日发布天津市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方案。将于3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工商登记制度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另有规定的特殊行业,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对公司设立或增资时对股东或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不再进行限制,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此外,此次工商登记改革将推行许可经营项目筹建登记,放宽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试行商务秘书企业登记,引导其为小微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同时,天津将年度检验(验照)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市场主体只需将有关信息报送登记机关即可。(责任编辑:杨岚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