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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拟规定公益公墓单穴占地禁超半平方米
2012-10-30 16:13:28 来源: 作者: 【 】 浏览:993次 评论:0

    原标题:民政部拟规定公益公墓单穴占地禁超0.5㎡

    昨天,民政部就首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拟根据骨灰安置规划总量,将城市公益性公墓分为四类,并首度明确独立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 。

    最大可安放10万份骨灰 

    《标准》(征求意见稿)明确,城市公益性公墓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公民提供安葬(安放)骨灰的社会福利设施。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用地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并从严控制用地规模,倡导节地生态葬式葬法。

    根据骨灰安置规划总量并兼顾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城市公益性公墓分为四类,其中一类公益性公墓骨灰安置规划总量为75001~100000份,二类为45001~75000份,三类24001~45000份,四类6000~24000份。

    在占地面积和服务人口上,一类服务人口应大于50万,占地面积为130001~200000(㎡),二类服务人口为30万~50万人,占地面积为70001~130000(㎡),占地面积为35001~70000(㎡),服务人口为10万~30万人,四类占地面积为10000~35000(㎡),服务人口小于10万人。

    居住区500米内禁建公墓

    对于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构成,征求意见稿规定,城市公益性公墓由墓地建筑、房屋建筑、建筑设备及场地等构成,其中墓地建筑包括骨灰安置墓穴建筑和骨灰安放格位建筑,骨灰安置墓穴可包括独立墓穴和合葬墓穴,骨灰安放格位建筑则包括骨灰堂、骨灰楼、骨灰廊、骨灰花坛等多种形式。

    标准还首度明确,城市公益性公墓独立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合葬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 。

    征求意见稿同时规定,耕地、林地,距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500米以内,距居民居住区500米以内,城乡高压输配电架空线的用地内,均严禁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

    >>北京落点

    长青园骨灰林有政府补贴

    北京首个城市性公益性公墓长青园骨灰林建成于2009年,位于东五环外、朝阳区黑庄户乡。

    长青园有3种安葬形式,即格位、海葬和入地。其中,格位安葬对低保家庭免费,其他市民每个格位由市财政补贴1000元。

    市民政部门表示,公益性墓地的骨灰安置只收取管理费等一些成本费用,此类公益性墓地今后还将由政府出资,分期分批再建设,选址基本会位于五环路外,以缓解经营性墓地的高价格给城市人群带来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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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民政部、拟规定、公益公墓、单穴占地、禁超、半平方米 责任编辑:china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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