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改委公布《天然气利用政策》 天然气用户划分4类禁止类不供气
国家发改委10月31日公布《天然气利用政策》,将于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政策所称天然气是指国产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煤矿瓦斯)、煤制气、进口管道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LNG)等。
政策将天然气用户分为优先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禁止类中天然气发电方面,包括陕、蒙、晋、皖等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所在地区建设基荷燃气发电项目(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项目除外);天然气化工方面,包括新建或扩建以天然气为原料生产甲醇及甲醇生产下游产品装置;以天然气代煤制甲醇项目。
政策要求,各省(区、市)发改委、能源局要按照天然气利用优先顺序加强需求侧管理,鼓励优先类、支持允许类天然气利用项目发展,对限制类项目的核准和审批要从严把握,列入禁止类的利用项目不予安排气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