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商务部认定首批13家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
2021-09-16 15:33:54 来源: 作者: 【 】 浏览:1140次 评论:0

    近日,商务部印发《关于发布首批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认定名单的通知》,组织开展加工贸易产业园建设工作,持续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

    加工贸易是我国扩大开放,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连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重要载体。建设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是支持加工贸易稳定发展,引导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参与国际循环、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首批认定的13家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主要位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城市群的核心区域,具有承接产业转移的较好条件。一是开展共建合作。产业园依托所在省级、地市级政府支持,重点与粤港澳大湾区、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等东部地区加强招商引资、人才交流等合作,通过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等方式,建立了东中西产业合作互济的常态化机制。二是政策举措有力。产业园所在地政府聚焦优势主导产业,积极推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出台土地、金融、人才等配套政策,创新开展承接梯度转移工作。三是发展潜力较大。13家产业园所在城市占2020年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的39%,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具有较好基础,对本地区加工贸易和对外贸易发展带动效果显著。

    下一步,商务部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各相关部门,指导地方结合实际,深化结对共建,加强政策支持,扎实做好培育建设工作,确保各地做出特色、做出成效,为推动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和贸易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编辑:刘亚)

    稿源: 商务部网站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加工贸易   共建合作   政策举措有力 责任编辑:chinapolicy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17项新食品安.. 下一篇首部农业绿色发展专项规划出台 到..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本网概况 | 关于我们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华夏国研顾问中心-政策网 www.chinapolicy.net 京ICP备190347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