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工信部印发《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2021-12-31 15:20:38 来源: 作者: 【 】 浏览:986次 评论:0

    工信部30日印发《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规范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受理、处理程序,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暂行办法明确,中小企业就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或者迟延支付货物、工程、服务款项提起投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受理投诉,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对投诉做出处理,适用本办法。

    受理投诉部门应当建立便利、顺畅的投诉渠道,并向社会公布。投诉人在投诉时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和事实根据,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受理投诉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暂行办法明确,审计机关依法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型企业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受理投诉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拖欠典型案例可予以公开曝光。经调查、核实,依法认定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履行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义务,情节严重的,受理投诉部门可依法依规将其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将相关涉企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依法实施失信惩戒。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稿源:新华社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中小企业   审计监督 责任编辑:chinapolicy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我国养老服务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 下一篇“十四五”时期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本网概况 | 关于我们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华夏国研顾问中心-政策网 www.chinapolicy.net 京ICP备190347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