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十二五"将拓展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
2011-12-31 08:26:12 来源: 作者: 【 】 浏览:1430次 评论:0

   民政部、国家发改委近日联合印发《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要建立政府资助社会组织发展的机制。今后五年,中国政府将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资源,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并扩大税收优惠。

   《规划》还提出,中国将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创新,拓展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探索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职能一体化。

    政府将常态购买社会组织服务

   《规划》明确,要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除开放公共资源和税收优惠外,《规划》还要求各地建立政府资助机制,推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公益项目,实施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工程。

   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

   同时,《规划》要求各地政府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支持社会组织进入群众生产生活性服务领域。制定社会组织人才政策,健全和落实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职称评定、薪酬待遇、社会保险等政策。

   《规划》还特别提出要推动县(市、区)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发挥其直接提供服务、直接反映诉求、参与基层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

   今后五年,我国政府将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保证社会组织的正确方向。《规划》提出,要健全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资金管理、年度检查、查处退出等制度。

    民政部将制定社会组织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完善失信惩罚机制。

    ■ 背景

    粤社会组织“去行政化”

    明年7月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

    不久前,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提出,要推广广东经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将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

    今年11月22日,广东省民政厅在全省深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提出,从2012年7月1日起,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将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

   这也是我国率先提出摒弃社会组织“双头管理”,实现直接登记的地方改革方案。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十二五”、拓展、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 责任编辑:admin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快递业“十二五”规划公布 下一篇北京明年小客车指标24万个 有效期..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本网概况 | 关于我们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华夏国研顾问中心-政策网 www.chinapolicy.net 京ICP备190347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