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10月24日
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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