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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取消重点领域审批179项
2012-07-17 17:35:20 来源: 作者: 【 】 浏览:723次 评论:0

    今日,省政府将召开全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电视电视会议。从省编办获悉,这次会议将公布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同时也将公布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首批目录。

  据透露,此次改革,省政府第一批清理取消审批179项,主要集中在集中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省政府第一批向下级政府下放审批权限115项。

    看点1

  首批清理取消审批179项

  “此次改革,省政府第一批清理取消审批179项。这次改革坚持凡是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政府不再实施行政审批;凡是可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达到目的的事项,一律取消前置审批;凡是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被实践证明无效的审批,依法先行先试予以清理。”陈雄贵透露,此次清理取消的审批事项大量集中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今后要重点加大投资、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领域的审批事项清理力度,政府只审批或核准政府投资项目及关系经济安全、涉及整体布局和影响资源环境的项目。

  根据《意见》,广东选择深圳、珠海、顺德等地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推进以备案制为主的企业设立管理体制,降低市场准入成本。

  看点2

  加大力度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

  在清理取消重点领域审批事项的同时,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上也取得了突破。

  “除涉及重大公共安全的事项外,取消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相关从业、执业资格、资质类审批,全部交由行业组织自律管理;政府组织的评优、评级、评比项目,基本全部取消,社会组织可自愿承担。”陈雄贵表示,在省政府权限范围内,已公布实施了55项向社会组织转移的职能。今后将在统计、培训、咨询、考核等方面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健全以项目为导向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

  看点3

  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比例

  《意见》对规范政府市场监管职能和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全面清理和废止妨碍市场流通的限制性规定,切实破除地方保护壁垒,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推进公平准入,规范市场执法,加强对涉及民生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维护生产和消费安全。逐步实现行政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解决收费、罚没收入与部门利益挂钩或变相挂钩问题。

  在这次改革中,省政府第一批向下级政府下放审批权限115项。“按照方便申请人、便于监管的原则,依法下放或委托给下级政府部门实施,努力提供离民众最近、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在财政关系上,《意见》也作了新的部署: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增强下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对下级政府不用省财政资金承担的项目,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可由下级政府直接审批。

    看点4

  全面推行网上审批

  据了解,进入新世纪以来,在省本级我省分别于2000年、2002年、2004年、2009年进行了四轮行政审批清理,取消和调整了2300余项审批项目。尽管如此,各方要求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的呼声仍然不断。一位专家打了个比方,政府审批改革就像割韭菜,割了一茬又长一茬。很多政府审批即来自于政府的各种红头文件。

  对此,《意见》提出,要定期清理现行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外,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以红头文件等形式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同时,《意见》还提出,要全面实行并联审批和“一站式”服务。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行网上审批,网上公布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申报条件、办事方法、办结时限、服务承诺,实行网上公开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探索人民群众监督权力和资本的有效方式,规范权力和资本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

  构建“小政府、大社会”

  目标

  根据《意见》要求,广东要按照建设“小政府、大社会”的总体目标,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率先探索构建具有强大动力、充满活力和可持续竞争力的行政体制机制,打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对此,省社科院研究员、区域经济学家丁力认为:一是要建成“小政府”。所有市场经济国家地区的政府及其部门机构设置简约规范、运行机制完善。我们的政府也必须“自我解放”,还权于社会,推行“小政府”的管理模式。但同时,政府履行的管理职能、为人民服务的能力也要“强”;二是要建设“大社会”、“好社会”。在“大社会”建设中,能不断扩大群众参与合作,凝聚共识,限制政府越界,搞好公共服务。同时,实行法治,规避风险,维护公平,建设“好社会”。

  “如果我们能够做到这两点,就会产生有竞争力的政府、有竞争力的社会、有竞争力的企业。”丁力表示,这就等于再造了广东的体制竞争力。

  省编办副主任陈雄贵用三个“充分”来形容改革后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主导作用。

  陈雄贵表示,过去政府“重审批、轻服务”,“重准入、轻监管”;改革后,政府要“少审批、重服务”,“宽准入、严监管”。自上而下、分期分批向市场、社会和下级政府简政放权,着力解决政府经济调节越位、市场监管缺位、社会管理错位、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广东特点、科学合理的政府职责体系,建设有竞争力的政府、充满活力的市场及和谐稳定的社会。

  广东再造体制竞争力

  “归根到底,不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进一步破除体制和机制障碍,特别是不从根本上转变政府职能,我们就缺乏体制的竞争力。”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指出。而按照汪洋书记在今年2月底召开的全省社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广东转变政府职能的目标即在于再造广东竞争力。

  对广东来说,要再造体制的竞争力,这就是一场必须打赢的硬仗。

  省政府今日召开的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是最近半年来的第二次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而我省自2008年以来,已连续多次召开深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专题部署政府机构改革。

  要政府放权,自己革自己的命很难。在今年省“两会”媒体见面会上,朱小丹省长表示,广东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深化改革的最大障碍是既得利益格局。我们有决心突破这个格局,尤其是突破与科学发展、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政府部门权力和利益格局。

  “很多人认为,广东过去的发展主要是靠政策优势。这是不贴切的。”省委党校教授陈鸿宇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将之放到了再造广东竞争力的高度,这是前所未有的。过去广东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即在于“改革”,而且是主动改革,主动向中央争取改革。广东此次改革也是属于主动改革。

  省编办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公布的是第一批目录,后续的改革还将涉及大量中央权限内的审批事项。为了更好地推动完成此次改革,广东进一步加强了与中央相关部委的沟通协调。今年3月份,国家工商总局印发了《关于支持广东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意见》,提出了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支持广东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6月8日,在听取广东相关部门汇报后,国家监察部部长马馼亦即表示全力支持广东改革。

  在加强与中央相关部委沟通的同时,作为此次改革的牵头部门的省编办,也加强了与各相关职能厅局的沟通。一项数据显示了这项工作的艰巨性:最近半年来,为了拟定《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清理形成《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省编办共召开相关会议200多场,征求意见专题座谈会20余场,与部门协商900多次。

  顺德商事登记改革全区铺开

  明年各镇街试行

  个体户商事登记

  延伸

  顺德在全区铺开商事登记改革,各镇街可进行注册资本500万元及以下的有限公司登记。昨日,顺德发布《关于全面铺开商事登记改革的实施方案》,首次明确了商事登记改革“三步走”策略。从昨日起至今年年底,顺德区镇街可对9大国民经济行业门类进行商事登记,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行业。

  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黄坚强说,如果申请人准备申请的经营范围属于镇街商事登记权限的9大行业门类,但申请人要求对经营范围进行大类核定、且该大类又涉及特殊许可的,镇街须引导其到该区市场安全监管局进行商事登记。比如如果申请人注册的是一般的“制造业”只需在镇街登记,但如果注册的是涉及特殊许可的“医药制造业”或“汽车制造业”,那么仍要在区级登记。

  据了解,从明年元旦开始,顺德区还将在各镇街试行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商事登记。2013年7月1日后,顺德全区将对所有市场主体实行商事登记,区局和各镇街都可办理国民经济行业的所有门类的商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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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两会、个体户、改革、审批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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