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司法厅19日对外透露,该省地方标准《司法行政系统标识及设置规范》正式发布,这是全国首个规范司法行政系统标识的地方标准。
据了解,由于司法行政系统战线长、点多面广,存在着形象标识不明显、执法执业不够规范等问题。上述地方标准于2015年12月经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列入了当年度该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第二批)计划,标准起草历时两年时间。
该标准共包含9个部分,规定了司法厅(局)、司法所、监狱、司法行政戒毒机构、社区矫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的标识和设置要求,基本涵盖了司法行政各部门和管理的法律服务机构。
“我们这个地方标准符合国家、省内的规范文件以及相关标准要求,充分考虑了司法行政各行业的职能要求和职业特征,如标识的主要风格、基本颜色、基本样式等大体保持一致,主色基本是蓝色,字体主要是宋体和黑体等。”湖南省司法厅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皓介绍,标准各部分之间相互协调,标识都有相应的图示或示例并进行详细的文字描述,力争2018年推进到位。
张皓表示,该标准的发布,将有利于人民群众享受到普惠均等、方便快捷、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司法行政改革和职业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