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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2019-08-06 10:11:01 来源: 作者: 【 】 浏览:643次 评论:0

    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日前,天津全面启动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在“海河工匠”建设政策框架下,制定出台了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和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共同培养企业高技能人才,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记者从天津市人社局了解到,该培养模式主要内容为:

  一是推行目录清单管理。天津市人社局定期发布企业目录和培训机构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方便企业与培训机构有效衔接。对纳入目录的企业和培训机构实施动态评估,并建立退出机制。

  二是自主确立培训对象和方式。学徒培训对象是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或需要技能提升等人员,企业可根据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学徒培训以企业为主导确定具体培养任务,由企业与培训机构分别承担。在企业主要通过导师带徒方式,在培训机构主要采取工学一体化教学培养方式,并积极应用“互联网+”、职业培训包等培训模式。

  三是培训目标及要求明确。学徒培训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训期为1至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00课时,其中在培训机构进行专业理论和技能培训不得少于160课时。每名企业导师原则上带徒不超过8人,技能水平资质原则上应高于培训技能等级。每个教学班原则上不超过40人。学徒培训期满,可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结业(毕业)考核,合格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四是给予补贴资金支持。对完成新型学徒制培养、学徒取得证书的,按照实际支付给委托培训机构的费用给予企业补贴。取得中级工证书的,每人每年最高补贴4000元;取得高级工证书的,每人每年最高补贴5000元;取得技师及以上证书的,每人每年最高补贴7000元。补贴实行预付制,培训计划经备案审核后,预付企业50%的补贴资金,培训任务完成后及时拨付其余补贴资金。

  据介绍,目前,天津市天发重型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一汽大众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完成前期协商并正式签约,首批100余名企业职工已启动新型学徒制培训。

    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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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目录清单管理   补贴资金   培养模式 责任编辑:china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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