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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法领导干部建言“用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
2014-05-13 16:25:35 来源: 作者: 【 】 浏览:648次 评论:0

    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群众信访不信法……随着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各种利益复杂交织,社会治理面临诸多难题。

    在刚刚结束的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上,参加培训的各省区市政法机关负责人及省级政府有关负责人围绕如何“用法治精神引领社会治理、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展开讨论。

    “当前社会矛盾种类繁多,组织化趋势明显增强,处理难度越来越大,突出问题是‘信访不信法’。”在安徽省副省长方春明看来,如何解决“不信法”是一个艰巨任务。

    方春明认为,只有“信法”,才能守法、用法、敬法。而“信法”要从各级党委政法领导做起,以上示下,从党内到党外,做到“党风带政风,政风带民风”。

    “信法”就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对此,方春明理解为要强化“四个意识”:一是合法意识,作决策要有法律依据,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公开意识,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三是程序意识,程序是实体公正的前提和保证,出台政策前要做好风险评估和论证,使决策更符合实际,更顺应民意;四是监督意识,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也认为,政法机关要带头信仰法治、崇尚法治,在法治进程中担负更加重要的责任。一方面不越权,另一方面要保证法律实施,履行法定职责。这对于全民信仰法律有积极引导作用,还有矫正作用。

    “要解决当前存在的‘信访不信法’、‘信关系不信法’,‘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等社会治理突出难题,就要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说,对于司法行政部门而言,就需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营造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的法治文化、法治观念、法治信仰。

    法治需要法制作保障。“化解社会矛盾,不能仅靠一时之功,要改变权宜性、运动式做法,要建立长效机制,探索治本之策。”广东省委政法委书记马兴瑞说。

    在广东,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广东省信访条例》,全面推进涉法涉诉与信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框架内解决,并建立涉法涉诉信访终结机制。广东还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村居,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帮助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和解决纷争。

    近年来,上海市加大社会领域地方立法力度,出台《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关于深化平安上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一批法律文件。近日还印发了《法治上海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进一步从坚持依法执政、完善地方立法、严格依法行政、发展民主政治、确保司法公正、加强权力监督、创新社会治理、发展法律服务、繁荣法治文化9个方面部署了54项法治建设任务。

    “在开展平安上海建设过程中,我们强化依法治理理念,逐步完善社会领域各项法规,推动依法行政,依靠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把平安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上海市委政法委书记姜平说。(责任编辑: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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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法治方式   社会治理   信法 责任编辑:china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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