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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府立法创新社会保障和治理体制
2014-05-21 18:57:31 来源: 作者: 【 】 浏览:758次 评论:0

    2014年北京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日前确定,12项计划完成项目中,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5项,拟出台政府规章项目7项,基本住房保障、居住证管理、控制吸烟等关于社会保障和治理体制的立法工作有望推进。

    完善住房保障机制是政府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明确了提供基本住房保障是政府法定的责任,确定保障范围和保障方式。同时专门成立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机构,负责保障房的后期运行、监督和管理,针对骗租、骗购保障房和以房牟利行为规范法律责任,收回其保障性住房和罚款,并通过媒体予以公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能再申请保障性住房。对没有理由逾期拒不退还房屋的行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的最大亮点在于对保障房实行了封闭式管理,规定保障房只能占有、使用,挤压其获利空间,保障居住权而非谋利权,避免上市造成保障对象的获利空间,使保障房陷入“福利陷阱”;第二,对保障性住房设置专项土地储备,在财政中编制保障住房的专项预算,优先安排保障房的建设资金;第三,通过和北京市居住证管理衔接,在保障对象的准入条件上,不仅包含本市的户籍家庭,也包括在京稳定工作一段时间,符合条件的非京籍人员;第四,在保障条件上,考虑以住房是否困难列入保障的首要标准,改变以收入审核为主,保障公民基本住房需求;五、在保障房建设上也将采取多种形式,除了政府筹集和建设外,鼓励社会单位自建保障性住房。

    控烟是社会文明,应当随着社会的进步而进步。这次控制吸烟条例草案的定位是合理界定政府的职能作用,拿捏好政府和社会其他主体的相互关系,实现社会治理,责任共担,板块衔接,平稳运行。控烟条例草案对控烟工作原则、控烟范围、社会治理的责任体系、处罚责任等内容进行相关规定。草案规定,控烟工作实现政府和社会共同治理,管理与自律相统一的原则。与现行的公共场所禁烟规定相比,草案扩大了禁烟场所范围,将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部纳入全面禁烟范围。另外,在一些人员比较密集的室外区也考虑禁烟。控烟工作是一件涉及面广的社会事务,单纯依靠政府的执法监管很难做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承担,因此草案中规定建立全社会共同治理的责任体系,在以下5个方面予以规定。第一,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体系,理清政府监管的责任体系,将执法权从爱卫会调整到市和区县的卫生系统部门,明确爱卫会、卫生系统部门和教育、文化、体育、交通、工商、药品监督等相关行政部门,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自的工作职责;第二,根据社会共治的原则,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内部控烟的管理制度;第三,规定禁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对吸烟者的劝阻、举报等义务;第四,规定个人在禁烟场所发现吸烟行为的监督权利,同时明确吸烟者自律义务;第五、针对不同的责任主体,完善相关的法律责任。

    居住证是对流动人口的实际状况进行记载,为城市和社会实行有序管理提供基础的数据支撑,为我国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打下基础。居住证的功能包括信息掌握、社会控制、角色参考的基本功能和信用凭证差异化服务等衍生功能。居住证管理办法主要解决的是确保居住证的基本功能能够准确实现,衍生功能中居住证仅仅是凭证,而不是功能本身。居住证是今年计划完成项目,由市公安局负责调研、起草,具体内容目前仍是起草阶段,将跟踪国家立法进程适时推出,主要内容是居住证的登记和办理等。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和往年相比,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在项目安排上更加实事求是,将项目分成力争完成项目、适时提出项目、调研项目共3类,把有限的立法资源重点解决民生、“城市病”等问题,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纳谏渠道,丰富立法方式。(责任编辑: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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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北京市政府   立法计划   住房保障   控烟   居住证 责任编辑:china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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