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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司法办案活动防止说情干扰规定
2014-10-30 16:15:00 来源: 作者: 【 】 浏览:673次 评论:0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今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作《关于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制定实施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等规定,健全和规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曹建明说,在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环节制约方面,建立公诉部门提前介入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机制,监所检察、案件管理部门加强对检察环节羁押犯罪嫌疑人情况的监督,强化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对其他办案部门的纠错功能。

  曹建明表示,为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监督,最高检明确规定,省级以下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起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决定,一审判决报上一级检察院同步审查。

  曹建明说,各级检察机关还加强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建立司法办案监察建议、重点案件回访监督制度,推进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最高检制定在司法办案活动中防止说情干扰的规定,检察人员遇到打探案情、干预办案的,必须及时报告。(责任编辑:杨岚清)

    稿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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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检察院   司法行为     法律监督 责任编辑:china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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