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情况。据介绍,今年以来,河北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非公经济犯罪案件91件132人,提起公诉67件205人;共办结涉及保护民营经济民事检察案件364件。
据悉,河北依法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插手民营企业经营活动的犯罪,依法严惩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绑架、非法拘禁等危害民营企业家和从业者人身安全的犯罪,依法严惩损害商业信誉、强迫交易、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侯建华表示,民营经济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河北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平等保护、主动服务的检察理念,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好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侯建华称,河北全省检察机关审慎把握办案时机、节奏,注重办案方式方法,严把批捕、起诉标准,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严格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主动配合调查取证,认罪态度好,没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提出从宽量刑建议。
此外,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引领和示范作用,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对五个典型案例进行了发布,案例以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为重点,涉及故意伤害、虚开发票、假冒注册商标、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