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3个月侦破案件数是去年全年1.5倍——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解读深化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
2020-09-30 15:08:35 来源: 作者: 【 】 浏览:1015次 评论:0

    专项行动以来,已侦破非法捕捞刑事案件329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838名,查扣涉案船只1500余艘、非法捕捞器具2.3万余套,查获渔获物7.7万余公斤……公安部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依法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有关情况。

  重拳高压之下,非法捕捞犯罪得到了有力震慑,也反映出当前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多发高发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如何铲除滋生犯罪的土壤、依法打击工作还面临着哪些挑战?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挂牌督办的第一批100起重点案件已全部告破

  6月29日,公安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就联合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组织沿江各地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长江禁渔”行动。

  行动开展以来,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第一批100起重点案件已全部告破,并深挖关联侦破相关案件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5人。近日,又挂牌督办第二批55起重点案件,督促各地强化警种协同作战,切实深挖彻查。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介绍,公安部会同农业农村部联合开展为期100天的涉渔联合走访活动,对退捕渔民家庭、生活困难渔民家庭、特殊人群家庭、涉渔重点区域做到“四个必访”。目前,共走访退捕渔民15.4万余人、涉渔场所2.1万余处,收集涉渔违法犯罪线索2300余条。公安部还会同有关部门组成7个联合工作组开展了为期10天的首轮联合督导检查,并就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地方第一时间核查整改。

  从案件侦办情况看,行动开展以来的3个月时间内,沿江各地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侦破的非法捕捞刑事案件数量,就已经是去年全年侦破案件数的1.5倍。

  实体化运行举报中心设立24小时举报热线

  行动开展以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得到了有力震慑,但滋生非法捕捞犯罪的土壤还没有得到根本铲除,依法打击工作还面临着不小挑战。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钱熊飞介绍,一些地方多年来形成的消费习惯短期内还难以根本改变,利用“三无”船舶从事非法捕捞的隐患仍然较大,变相销售禁用渔具的情况仍然存在。此外,长江全长6300多公里,保护区量多分散,一些沿江市县存在执法力量薄弱、船艇装备陈旧落后等问题,执法力量和执法手段难以实现对整个水域的全覆盖。

  据了解,目前公安部已实体化运行了举报中心,设立了24小时举报热线010-66262044和举报邮箱changjiangjinbu@163.com,并同步在“中国警方在线”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开通了私信举报。同时,公安部已部署沿江公安机关在110报警平台设立了长江禁渔的举报热线。

  “一案七查”提升打击非法捕捞犯罪效能

  为了进一步提升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的效能和针对性,公安机关对非法捕捞案件明确提出“一案七查”的要求,即嫌疑人身份必查、渔具来源必查、船舶类别情况必查、动态特征必查、贩销渠道必查、犯罪所得必查、隐案积案必查。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张晓鹏介绍,通过对3000多起案件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当前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职业化的团伙占一定比例,大多选择在夜间作案,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的水陆联通平缓地带由于鱼群相对密集,案件高发多发,水生生物保护区由于野生鱼类价格较高,非法捕捞案件也屡有发生。

  此外,使用“地笼”“密眼网”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案件多发高发。针对以上犯罪特点,张晓鹏表示,为实现对突出非法捕捞犯罪的深度有效打击,公安机关已作出专门部署,始终紧盯组织团伙作案、使用“电毒炸”“密眼网”等作案,以及捕猎、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等行为,坚决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地下产业链。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一案七查   挂牌督办   四个必访 责任编辑:chinapolicy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行政处罚法修改进一步完善行政处.. 下一篇长江全流域司法协作模式初步形成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本网概况 | 关于我们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华夏国研顾问中心-政策网 www.chinapolicy.net 京ICP备190347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