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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育督导不得接受礼品礼金
2012-05-15 09:50:58 来源: 作者: 【 】 浏览:932次 评论:0

    教育部督导办负责人表示,在教育督导检查过程中,不得接受被督导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陪同、宴请和各种招待与礼品礼金等;不得影响被督导单位和中小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

  教育部督导办负责人表示,教育督导不事先通知被督导检查单位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部日前公布了《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教育部督导办负责人指出,在省、市、县三级分别设立督学责任区。一个责任区内的学校数一般应控制在20所以内,并应覆盖所有中小学校。

  ■ 链接

    责任区督学工作职责

    督导检查中小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发现危及中小学校安全、师生合法权益和教育教学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调查核实群众举报、投诉的有关教育问题;指导帮助中小学校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和中小学校反馈可能影响中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以及违背教育规律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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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教育部、教育督导、不得接受、礼品、礼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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