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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海:公共资源全部“阳光交易”
2012-06-08 17:04:54 来源: 作者: 【 】 浏览:968次 评论:0

    内蒙古乌海市在加快经济和城市转型过程中,构建“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和“诚实信用”的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已累计完成各类交易事项1021项,总交易额105.48亿元,与最高限价和评估起始价相比,节资增收7.72亿元,在全市形成了“不找市长找市场,不找关系找平台,不找人员找网络,中标开心,不中标服气”的良好交易氛围。

  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09年成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思路,围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等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实施源头防腐,通过决策、执行(操作)、监管三分离,打破了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集“规则制定者”、“运动员”和“裁判员”于一身的格局。

  交易中心成立后,乌海市范围内原分散在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公共资源全部纳入中心集中交易,游离于交易中心之外的交易不予认可,不得办理相关手续。房建、市政、交通等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和监理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交易组织职能不再由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区执行,全部进场交易。做到了交易场所、规则程序、信息发布、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专家评委、监督管理、结果公示、中标通知“十统一”。

  针对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中心整理出七大类75个潜在廉政风险点,理出了表现形式、分析了形成原因、提出了防控措施。中心实现了纪检监察、行业监管、招标人、投标人和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监督各类交易活动全过程、各环节,整理出包括招标公告、中标公示、违规投诉处理决定等十大项43个小项的内容,做到了办事有依据、执行有标准、到位不越位,只有“规定动作”、没有“自选动作”,保证了按法定规范程序阳光交易。

  乌海市监察局把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纳入市电子监察系统,随时实时监督,并对开标评标现场和办事窗口实时音频视频监控,资料光盘保存,如有质疑投诉,可准确认定责任。同时,乌海市出台评标专家、中标人考核办法,严厉打击挂靠、围标串标、低价抢标后弃标、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网上通报并列入“黑名单”,坚决予以市场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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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内蒙古乌海、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透明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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