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等相关审批程序暂不改变
2018-04-11 15:23:31 来源: 作者: 【 】 浏览:1199次 评论:0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显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目前机构改革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公告表示,在机构改革期间,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公布前,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承担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审评审批、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稽查执法、投诉举报、信息公开等事项仍按原有规定办理;各类批件、证书、文书等暂沿用原有格式,所使用的业务印章和文本格式暂不改变、办理程序暂不改变。机构改革到位后,有关事项另行告知。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审评审批   监督检查   机构改革 责任编辑:chinapolicy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贵州以解决难题推动改革深入开展 下一篇教育部:劳民伤财、变相收费的创..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本网概况 | 关于我们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华夏国研顾问中心-政策网 www.chinapolicy.net 京ICP备190347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