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现代化是城镇化发展的内生动力,加速其进程必然会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日前,辽宁省政协调研后提出,没有农业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城镇化,二者必须协调发展。
辽宁省政协建议,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水平;要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凝聚力、竞争力、带动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探索完善“合作社+农民”、“公司+农户+基地”的生产经营模式,促进土地、劳动力、市场、资本等要素合理配置,有效组合;要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重点抓好农业的技术服务、农业的机械服务、农业的生产资料服务、农产品市场营销服务,尤其是要着力提高农业信息化服务水平,从市场价格、新品种、新技术和气象预报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要打造以乡村休闲、农业体验、园区观光为主题的旅游业,拉动农民脱离土地进入第三产业,形成一、三产业深度融合、互相促进的良好格局;要创新金融行业在支持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中的工作模式,适当降低“门槛”,强化信贷服务理念,缩小城乡之间金融流通的不平等待遇。
“农业的产业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推进城镇化应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辽宁省政协建议,扶持种植养殖产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不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鼓励其在农业机械化推广、农业信息化应用、农业标准化实施、农业规模化生产以及资源节约等方面发挥作用。同时,用现代科技引领农业的产业化,使其向产业链高端发展。(责任编辑:周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