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广西加强规范自治区本级国土资产管理
2021-12-27 15:09:47 来源: 作者: 【 】 浏览:4646次 评论:0

    日前,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着力建立健全产权明晰、规划统筹、处置规范、利用高效、监管有效、动态更新的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体系,统筹兼顾自治区本级与市、县以及区直单位的权益,切实维护土地所有权人权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通知要求,各地和相关部门要开展土地清查,明晰土地权属。每年12月31日前将单位名录及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台账(含矢量数据)报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汇总;加快土地确权登记,加快土地权属纠纷与侵权问题处理,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侵占国有土地的行为。

    各市、县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修改时,要将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规划情况说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各地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自治区本级储备土地规划的商业和住宅用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40%。

    要严格产业项目用地管理,规范土地处置审批管理,规范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处置方式的使用;已纳入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其出租年限不得超过5年;其余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其出租年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20年上限。

    要创新“置换收储”模式,创新“自治区市县合作收储”模式,创新土地供应方式。工业项目用地可兼容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科教用地可兼容研发与中试、科技服务设施与项目及生活性服务设施,兼容设施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责任编辑:刘亚)

    稿源:广西日报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土地清查   土地权属   土地确权登记 责任编辑:chinapolicy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吉林:多措并举力保项目建设用地 下一篇黑龙江省耕地面积为2.579亿亩 增..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本网概况 | 关于我们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华夏国研顾问中心-政策网 www.chinapolicy.net 京ICP备190347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