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9部门印发意见:强化家庭责任 扶养留守老人
2018-02-27 14:21:18 来源: 作者: 【 】 浏览:1635次 评论:0

  记者日前从民政部举行的2018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全国老龄办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强化家庭和子女在赡养、扶养留守老年人中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在维护留守老年人权益中的基本职责,建立健全家庭尽责、基层主导、社会协同、全民行动、政府支持保障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

  意见提出,家庭是农村留守老年人赡养和关爱服务的责任主体。子女或其他赡养人要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扶养人要依法履行扶养义务。子女或其他赡养人、扶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留守老年人,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意见提出,村民委员会要在县乡两级政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引导下,加强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留守老年人基本信息摸查,以电话问候、上门访问等方式,定期探访留守老年人,及时了解留守老年人生活情况,将存在安全风险和生活困难的留守老年人作为重点帮扶对象,村民委员会要及时通知并督促其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予以照顾,同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

  稿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关爱服务   家庭尽责   基层主导 责任编辑:chinapolicy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2018春运 节后春运客流保持高位运.. 下一篇节后春运10天全国铁路发送旅客近..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本网概况 | 关于我们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华夏国研顾问中心-政策网 www.chinapolicy.net 京ICP备190347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