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海南省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22-06-29 17:52:00 来源: 作者: 【 】 浏览:313次 评论:0

    记者6月28日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通知,从2022年6月起调整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通知明确,除海口、三亚外,各市县城市低保标准从530元/月提高至61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425元/月提高至530元/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690元/月提高至800元/月。

    通知要求,各市县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各市县要在2022年7月10日前,按照新标准将保障金发放到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手中,并同时向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补发2022年6月份提标增加的救助金(2022年6月份、7月份退出低保、特困保障范围的,不再补发救助金)。

    据悉,目前,海口城乡低保标准为610元/月,三亚城乡低保标准为700元/月。

    此次提标后,海南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为628元/月,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577元/月,城乡低保差距进一步缩小。        (责任编辑:刘亚)

    稿源:海南日报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城乡低保标准   农村低保标准 责任编辑:chinapolicy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我国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 下一篇农业农村部召开早稻病虫防控视频..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本网概况 | 关于我们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华夏国研顾问中心-政策网 www.chinapolicy.net 京ICP备190347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