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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支持初中与高中分设办学
2012-09-07 16:14:09 来源: 作者: 【 】 浏览:777次 评论:0

    国务院今日发布《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规范招生办法,支持初中与高中分设办学,推进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校和重点班。切实缓解“择校热”。

    完善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省级教育部门要尽快建立与国家基础教育信息化平台对接的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和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以居住地学龄人口为基准的义务教育管理和公共服务机制。县级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数据的采 集和日常管理工作,为及时掌握学生流动状况提供支持。

    规范招生办法

    县级教育部门要按照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区域内小学和初中对口招生制度,让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支持初中与高中分设办学,推进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校和重点班。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比例。把区域内学生就近入学比率和招收择校生的比率纳入考核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指标体系,切实缓解“择校热”。

    规范财务管理

    县级教育和财政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监督,确保经费使用安全、合规、高效。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做好财务决算,强化会计核算,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规范收费行为

    各地要强化学校代收费行为监管,规范学校或教育部门接受社会组织、个人捐赠行为,禁止收取与入学升学挂钩的任何费用。禁止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厉查处公办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通过办班、竞赛、考试进行招生并收费的行为。制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并收费,凡未做到独立法人、独立校园校舍、独立财务管理和独立教育教学并取得民办学校资格的改制学校,一律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政策。加强教辅材料编写、出版、使用和价格管理。

    中国发挥优质学校辐射带动作用 鼓励建立学校联盟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中国合理配置教师资源 将实行公办校校长教师交流制

    国务院今日发布《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合理配置教师资源,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实行县域内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城镇学校教师评聘高级职称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中国要求均衡配置办学资源 解决"大校额"问题

    国务院今日发布《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均衡配置办学资源,中央财政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义务教育投入,要采取学校扩建改造和学生合理分流等措施,解决县镇“大校额”、“大班额”问题。

    中国要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 禁以升学率对学校排名

    国务院今日发布《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各地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单纯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排名。

    国务院出台意见 要求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国务院今日发布《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意见要求,要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推行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人数拨付教育经费,适度扩大公办学校资源,尽力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在公办学校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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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义务教育、初中、高中、择校、特殊群体 责任编辑:china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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