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山东对幼儿园将推行按质评分定级
2018-12-03 15:40:17 来源: 作者: 【 】 浏览:2104次 评论:0

    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的发展质量,山东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幼儿园实行分类认定、分类管理,同时出台相应的评估细则。整改后仍未达到最低标准的幼儿园,将被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据记者了解,山东对纳入分类评估管理的幼儿园给出明确界定。从幼儿园举办主体上,涵盖了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社区、村(居)委员会及公民个人;从招收幼儿范围看,招收3岁至6岁儿童并登记注册的幼儿园,都将纳入分类评估体系。

  根据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标准及评估细则,山东省内的幼儿园将分为4档,即省级示范幼儿园、一类至三类幼儿园。幼儿园评分的满分为1000分,三类幼儿园及格线为600分,省级示范幼儿园要达到900分以上。评分内容涉及保育教育、安全卫生、办园条件等5大类,对幼儿园基础设施、保教人员配备、师德师风等都有明确要求。

  山东省教育厅表示,经过评分定级后,幼儿园须将教育部门制作的园牌、收费标准等悬挂于大门明显处,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同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幼儿园分类准入、分类管理、分类收费、优质优价的原则,统一收费项目,明确收费管理方式和权限,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督管理。

    稿源:新华网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分类认定   分类管理   学前教育 责任编辑:chinapolicy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江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收取.. 下一篇西安:严查严处各类违规问题 规范..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本网概况 | 关于我们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华夏国研顾问中心-政策网 www.chinapolicy.net 京ICP备190347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