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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涨了 到手的工资却没咋涨
2011-10-21 08:40:46 来源: 作者: 【 】 浏览:940次 评论:0

    你的工资涨了吗?近来,不少劳动者拨打人社部门电话询问,10月1日起执行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后,为啥到手的工资没涨多少?

  前日,郑州市人社局有关人员对此做出解释,本次标准包含“三险一金”,看着到手的钱没增长,其实是缴保险了,这样有利于职工权益的保护。

  [工资指导线]

  8年首次没设增长上线

  前天,省人社厅对外公布《关于发布河南省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其中要求,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6%,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4%。该工资指导线适用于省内各类城镇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据了解,我省是从2004年开始发布的工资指导线,今年是第8年,首次没有给出企业工资增长上线。对此,省人社厅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工资水平特别低,但今年效益特别好的企业,不设增长上线。

  [困难企业]

  职工工资增幅不得低于4%

  针对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和工资目前所处水平的不同,《通知》分类提出了工资增长意见。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当于本省上年全部职工平均工资150%-200%的,确定工资增长幅度时不得突破基准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全部职工平均工资200%的,确定工资增长幅度时不得突破基准线的80%;在岗职工工资水平高于本省上年全部职工平均工资300%的,可低于工资指导线下线安排工资增长。

  对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地区或行业工资水平、经济效益下滑、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原则上不低于下线,不能安排工资增长的企业,应征求职工意见,经职代会讨论决定。

  《通知》要求,企业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普通职工的工资水平。

  [“三险一金”]

  扣去之后,最低工资没涨多少

  10月1日,河南省开始执行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三类行政区域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由800元、700元、600元调整为1080元、950元和820元。根据规定,此次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

  近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热线接到的咨询电话中,30%的人问的都是最低工资标准。不少劳动者反映,标准涨了,但他们拿到手的工资却和以往差不多。昨天上午,郑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做客12333热线时详细解答了这些问题。

  郑州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负责人说,以郑州为例,月最低工资从800元调整为1080元,按最低标准换算,扣去“三险一金”,最低工资标准“与以往基本持平”。

  他举例道,2011年7月~2012年6月的郑州市社保缴费年度,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工资基数最低是1638.95元。以此来算,职工个人缴费为基数的8%,即每月131.12元。此外,医疗保险是按基数的2%来缴,失业保险是按1%来缴。再加上住房公积金,总体下来,扣除“三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后,许多员工发到手里的钱应该是800元左右。

  “也许劳动者拿到手的工资并没有想象中的高,但是新调整的最低工资包含了‘三险一金’,使中小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该负责人说。

  [内退人员]

  退休金不参照最低标准

  “我去年从单位内退,退休金是1000元,这次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我的退休金是不是也要跟着上调?”居民王女士问。

  答案是否定的。郑州人社局劳动关系处负责人解释说,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用人单位必须按法定最低标准支付的劳动报酬。而内退属于单位内部的用工行为,且内退人员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因此内退人员的退休金需由劳动者与单位进行协商,不以最低工资标准为依据。

  [个人工资]

  低于最低标准,请这样维权

  如果单位给你发的工资低于最低标准,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郑州市的劳动者可以拨打12333热线举报投诉,也可向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直接举报,电话是:0371-67439828。发生相关其他事项,可申请劳动仲裁。若涉及社保问题,也可向市社保稽查大队投诉。

  郑州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用工单位,发给员工的工资如果低于最低标准,“违法成本相当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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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工资、社保、退休金、三险一金、最低工资标准、郑州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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