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卫计委网站消息,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帮助再生育夫妇终止长效避孕措施,向生育困难的夫妇规范提供中医药调理、药物治疗、妇产科常规手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等不孕症综合治疗。
《意见》指出尽快调整扩增妇幼健康服务资源。省、地市、县各级要迅速摸清区域内现有产科服务资源底数,预估新增生育峰值,合理测算需求缺口。根据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群众新增需求,以“调整存量、做优增量、补齐短板、提升能力”为原则,争取达到每千分娩量产科床位数17张。
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现有资源,通过科室间、科室内床位调整等方式,尽快扩增产科床位,缓解部分地区“一床难求”的突出问题。生育服务需求大的重点地区可探索分级建档制度,合理分流,引导孕妇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合理选择建档机构;设立孕妇建档服务中心,协调解决孕妇建档问题,让每位孕妇都能得到及时、安全、有效的孕产期保健服务。
《意见》明确,关口前移,加强生育前咨询与服务。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助产机构)要积极设立生育服务咨询室,为有生育需求的夫妇提供有针对性的综合服务,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健康咨询服务,规范提供生育力评估及科学备孕指导、妊娠风险提示等服务。帮助再生育夫妇终止长效避孕措施,向生育困难的夫妇规范提供中医药调理、药物治疗、妇产科常规手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等不孕症综合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