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违法必究才能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
2013-08-30 16:39:49 来源: 作者: 【 】 浏览:1481次 评论:0

    近日,公安机关对网络有组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清理不断取得新进展。继“秦火火”、“立二拆四”为首的“水军公司”被打掉后,常年发负面帖以敲诈勒索的所谓“维权斗士”周禄宝,炮制多起公共舆论事件以诽谤泄愤的“知名爆料人”傅学胜等先后落网。随着这帮“大谣”惟利是图、为非作歹的细节陆续披露,众多网友恍然大悟、义愤填膺,纷纷为警方亮剑拍手叫好。

  目前,我国网民已近6亿人,微博用户达3亿多,网络生活已经成为人们现实生活中极其重要的一部分。所谓虚拟世界,公共性和社会性一点也不虚拟,绝对不是“法外之地”。当然,相较网络体量、影响力当量的几何级数增长,我们对网络的认识还需要跟进,还需要摸索更行之有效的治网管网办法。相当长时间以来,网上流言谣言、侮辱谩骂,低俗炒作、恶意营销等乱象比较严重,人们深受其害、不胜其烦。此次警方对网络谣言重拳出击,让公众看清“大谣”究竟都干了什么,也看清造谣到底会受到什么惩处,真正显示了依法治网、违法必究的强大魄力。这场硬仗,打得异常坚决主动,也得到了空前支持与关注。

  很多网友感慨,“秦火火”之流就是网上“黑恶势力”。而他们之可怕,不仅仅在于“谁都敢诋毁,谁都敢讹诈”的猖狂。从公布的案情看,这些人深谙传播规律,对捏造新闻、挑起事端、颠倒黑白、操纵舆论的套路非常熟稔。更关键的是,信息时代,注意力就是真金白银,几乎每条爆红的网络谣言,背后都有利益暗流的涌动。以这样那样“斗士”自居先博名、再捞钱也好,搜罗雇佣“水军”抬轿子、当打手也好,胡说八道不是白说,煽风点火不是白煽,最终都是无利不起早,为了吃谣言这碗饭。对这类目的明确、组织严密、手段恶劣、获利巨大的违法犯罪,对这条疯狂运转的灰色利益链、产业链,如果还呼吁网开一面,还宣扬绝对的自由、“谣言倒逼真相”云云,显然非常荒谬。

  当然,若只有“秦火火”这种档次的人物在那里跳腾,谣言的市场是做不大的。不难发现,他们之所以能掀起偌大风浪,与善借部分大V之船出海有直接关系。正是在大V们看似无心的“求辟谣”、“求证”转发之中,在一圈人明里暗里的合作帮衬、围观互捧之中,许多谣言插上翅膀,一眨眼飞遍网络。部分大V缺乏“分贝越高、责任越大”的意识,对拥趸的信任也不甚珍惜,只将知名度与影响力看成自家“一亩三分地”,急不可耐将其做大、变现,结果沦为“大谣”的传声筒、扩音器,或干脆沦为“大谣”,这种现象必须引起高度警惕。

  粉丝多、嗓门大和正确、正义并不能直接划等号。近日,重量级大V“薛蛮子”因嫖娼被拘,接着又爆出“多次聚众淫乱”、“经常拖欠嫖资”等丑闻。诚然,公众不能要求大V的真实形象如包装的那般完美光鲜,但分裂至此、不堪至此,无论怎样为之洗刷,都实在说不过去。而像这号平日里对中国指手画脚,犯事后高喊“我是美国人”以求脱罪,一面道貌岸然扮演意见领袖、人生导师,一边又多行不轨、私德败坏的大V,还有没有、有多少,和网络谣言是怎么个关系,事实自然会、也必然会明了。我们恐怕不能不反思:大V是否值得迷信?他们的话能不假思索照单全收吗?社会对他们又该如何约束?

  社会公德不容悖逆,法律尊严不容亵渎。近来引发热议的网络行为“七条底线”,可以说要求并不算高,条条都是最基本、最起码的是非线。这些底线要是守不住,网络空间就没有秩序、文明可言。而事实证明,对那些利欲熏心的人,对那些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人,光定出规矩、发出号召是不管用的,对突破底线的行为不依法严惩,指望谁自觉承担社会责任,那是不可能的。只有敢抓敢管、敢于亮剑,违法必究、坚决打击,有效强化底线敬畏、责任意识,才能使人人言有所规、行有所止,才能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

  今天,时代背景、舆论环境乃至大众心理,都跟过去不可同日而语。网络,既是举足轻重的公共舆论平台,也已经成为意识形态争锋的主战场。对此,既要强调“管理”,努力实现依法治网的新局面,也要强调“建设”,通过输入更多“正能量”形成强大的主流舆论,从根本上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氛围。在这片阵地上能不能顶得住、打得赢,大家都有责任。各级部门都应跟上时代的脚步,及时主动发声,正确有力地发布信息、澄清事实,决不能一说回应质疑就避当鸵鸟,一说阻击谣言就讳莫如深,决不能一事当前自己先放弃话语权,给谬种流传提供孳生土壤。当然,网民也要擦亮眼睛,多甄别、不跟风,对谣言人人鄙视之、人人喊打之,邪风就会受挫,正气就会上升。

  我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互联网,这个空间亟须清朗起来。对网络违法犯罪,一点机会也不能给,一点角落也不能留。此番专项清理是中国互联网扶正祛邪、彰行“法”与“德”的新起点,这项工作并不容易,但再难也要去做。将不法者绳之以法,让无德者自取其辱,“谣翻中国”就会成为泡影。(责任编辑:李红)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网络 谣言 社会公德 法律尊严 责任编辑:chinapolicy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群众意见真有用才能减少“带病提.. 下一篇加快发展工业设计 促进制造业转型..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本网概况 | 关于我们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华夏国研顾问中心-政策网 www.chinapolicy.net 京ICP备190347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