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李瑞环新书谈城乡差别:要不断完善新型农村社区
2013-05-27 16:56:57 来源: 作者: 【 】 浏览:19783次 评论:0

    本文节选自李瑞环著《看法与说法》,出版时间:2013年3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逐步缩小城乡差别是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项战略性任务。

  逐步缩小城乡差别,是我们取得政权以后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项战略性任务。过去党和政府为此进行了不少探索,采取了不少措施。现在来看,乡镇企业的发展,既对改变农村面貌不断提出新的要求,也为农村面貌的改变提供了物质条件。乡镇企业要经销产品,吸引客商,需要把路修好,把房子盖好,把电话装好,为做生意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这次我看了几个乡镇企业发达的村,楼房、柏油路、绿化都很不错,和城市没多少差别。乡镇企业的发展,势必带动商业、服务业的发展和文化娱乐设施的建设,这样就逐步形成一个个小城镇。最近几年,我国农村成千上万个小城镇的出现,特别像苏南这样的地区,小城镇星罗棋布,是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分不开的。乡镇企业的发展,还使城乡之间的联系增添了许多新的内容。传统的城乡经济联系主要是产品交换,乡镇企业一发展,就扩大到技术转让、人才交流、资金流动等若干方面,这就促进了城乡的共同繁荣。

  《听取江苏省委工作汇报时的讲话》(1991年4月20日)

  新型农村社区可能是农村向城市过渡的一种好形式。

  我比较关注你们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情况。几天来我向你们了解农业机械的情况,并参观麦田,都是为了探讨这个问题。把责任田流转到种田大户,把自然村撤销拆除,建立新型农村社区,这样做有没有风险?这主要看两条:一是看生产力的情况,二是看农民的生活情况。历史上我们多次设想,把小村变大村,把个体变集体,结果粮食没有增产,农民生活没有提高。最后搞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功了。为什么成功了呢?就是因为它适合了当时的生产力的状况。包产到户,开始时不少人是想不通的、反对的。许多地方写文章准备批安徽、批万里,说包产到户是“资本主义复辟”。“狼来了,狼来了,这回真的来了。”当时,万里也找几个人写文章准备反驳。文章怎么写?就是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写起。至今我还记得当时万里讲的收麦子的五种方式:第一种是收割机,第二种是牲畜拉碌碡(“碌碡”(liù zhou),又称“石磙”,是一种石制的圆柱形农具,用来轧谷物、碾平场地等,在中国北方农村大量使用。),第三种是人拉碌碡,第四种是用工具在石头上砸,第五种是挂在树上抽打。万里说:“这么多不同的生产力情况用一种生产关系行吗?”包产到户这件事,后来因为小平同志支持,说:“既然能增产,可以先试试”,这些批判的、反驳的文章都没有发表。

  事实已经证明,包产到户的改革是成功的,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问题。成功的原因,是它适合了当时的生产力要求。今天我们研究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也得由研究生产力开始。很显然,原来一家一块地的情况已不再适应今天机械化的使用,也不利于现代科技的采用。土地流转集中是解放了生产力。撤销自然村,改变道路布局,也增加了土地。这些土地如何利用,要因地制宜,有条件的可以搞设施农业,收入就高多了。因为土地的所有权包括宅基地所有权不变,农民的收入也就提高了。既然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改善和提高了农民生活水平,还有什么风险呢?应该是没有了,如果有就是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重要的是防止重犯老毛病,一哄而起,一刀切,一阵风。新型农村社区具有城市的各种功能,而居住的又是农民,具有农村性质。所以,社区是城市又是农村,居民是市民又是农民,亦城市亦农村,亦农民亦市民,多重角色。当然,社区农民有的会转化为城市市民,但要有个过程。在相当长时间里,他们的生活还是依靠土地。

  我对推进城镇化建设是赞成的,也是担心的。赞成,因为这是必然趋势;担心,怕的是贪多求快、简单化,追求数字,攀比进度。农民一旦失去土地,就失去了生活的保障,大批农民进城变成市民,其就业、看病、子女上学都不是个简单问题。而新型农村社区就没有这个问题,我认为这可能是农村向城市过渡的一种好形式。当然,这需要不断实践,总结完善。

  《同河南省委主要领导同志的谈话》(2012年5月25日)(责任编辑:李红)

    稿源:新华网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李瑞环、新书、城乡差别、完善、新型社区 责任编辑:chinapolicy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李瑞环新著摘录:如不办实事不如.. 下一篇李瑞环提大农业发展思路 忧心田园..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本网概况 | 关于我们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华夏国研顾问中心-政策网 www.chinapolicy.net 京ICP备190347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