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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探索强制回收产品外包装制度
2012-01-18 08:58:14 来源: 作者: 【 】 浏览:870次 评论:0

喝完牛奶剩下的牛奶盒,购买化妆品拆下的包装袋,饮完酒空了的酒瓶,吃完月饼剩下的包装盒,你会怎样处理这些不再使用的外包装物?多半还是随手扔掉吧。近日省政府官网“中国江苏”发布的《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了解到,江苏省已有意向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以此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鼓励从源头上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包装物有望强制回收

《意见》中提出,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通过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等措施,减少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全生命周期垃圾产生量。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

这是我省第一次在正式文件里提出“包装物强制回收”这个概念。省建设厅城市建设与管理处的王华成告诉记者,《意见》是根据去年4月份出台的《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的。其中关于包装物强制回收的规定,则是希望从源头上控制垃圾的产量,也是今后我省探索实施的一项政策。

包装物都去了哪儿?

王华成介绍,目前常用的包装物,主要由纸张、钢铁、木材、塑料或玻璃等物质构成。虽然像废纸、纸箱等包装物由供销总社回收利用,但是大部分的包装物如塑料纸、玻璃容器等等是与其他生活垃圾混杂在一起,被丢入垃圾桶,最终进入垃圾处理场被填埋。“以南京为例,平均每天生产五六千吨垃圾,而垃圾终端处理主要以填埋为主,一吨垃圾要占用1个多立方的土地,占用的土地资源太大!”

此外,一些产品包装过度,按照国际上的惯例,包装物的价值不应超过产品的7%,而我国一些产品的包装物价值超过产品的20%,甚至更多,如月饼、高档食品等等。“过度包装也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最终也会加大垃圾处理的压力,所以要限制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这部分的由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监测。”

以后谁来强制回收?

那么,哪些包装物会被强制回收?回收的主体由谁负责?老百姓该如何处理包装物呢?王华成说,《意见》刚刚出台,关于强制回收的目录还未制定,这部分的工作也要由相关部门去做;目前也没有明确是由生产者、销售者还是消费者来承担回收责任。“商品的流动性很大,在全国甚至全世界流通,包装物要强制回收,执行起来有一定的难度。现在只是确定了这个方向,还要做很多工作,需要多个部门共同的努力,一起商讨,今后会有专门性的举措。”

但王华成倾向于认为,对于难处理或者需要特殊处理的包装物应由生产企业来负责,也就是说,谁生产,谁回收。“回收还是有多种可能性的,例如,押金返还制度就是一种可能的模式,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对包装物付一定的押金,当这些包装物回到指定地点或处理厂时再返还押金。这就让生产者和消费者共同承担起保护环境的责任,从而达到回收处理或安全存放废品的目的。”

其他亮点

餐厨废弃物要单独分类收运

《意见》中还提出,垃圾分类处理要细化,优先对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农副产品市场有机垃圾等进行分流,积极推进废弃含汞荧光灯、电池、含汞温度计、电子类产品等有毒有害垃圾的分类收集并按危险废弃物进行管理。各市、县(市)要于今年年底前落实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置场所。

此外,要加快推进餐饮单位、集体食堂等餐厨废弃物的单独分类收运和集中处置,逐步推行居民家庭餐厨废弃物分类收运和处置。各市于2014年底前、县(市)于2015年底前全面实现建筑垃圾和餐厨废弃物分类处理。

敞开式收运设施将被淘汰

《意见》中提出,敞开式收运设施将逐步淘汰,全面推行密闭、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收运方式。包括推广使用机械化、压缩式收运设备,解决垃圾收运过程中的脏、臭、漏、洒等问题。并加快推进“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市)集中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应分别于2012年6月、2013年6月和12月底前,完成所有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布点建设和机械化收运设备配置工作。其中,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要加快推进大中型转运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城市可推行生活垃圾直运模式,减少生活垃圾运输对环境的影响。

垃圾分类将编入中小学课程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教育部门、科技部门、财政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农业部门、商务部门和物价部门等十个部门的责任,其中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在环境保护与利用类相关专业设置生活垃圾处理专业方向或增设相关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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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江苏、回收产品、外包装、餐饮、垃圾分类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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