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25日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作相关调研报告时称,据统计,2014年以来,广东共有22个线性工程经批准穿越生态严格控制区,线性工程对周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总体可控。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将全省划分为严格控制区、有限开发区、集约利用区,其中陆域严格控制区是具有重大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生态环境极敏感的区域。
该报告显示,上述22个线性工程中,其中公路工程15个,铁路工程3个,引水工程1个,输变电工程2个,输气管道工程1个,穿越总里程约504.61公里。截至目前,2个已建成投入使用,11个正在开工建设,9个尚未开工建设。
报告指出,目前尚未发现未经批准擅自穿越广东省生态严控区的情况。环境监测数据表明,上述线性工程沿线饮用水源水质类别未出现下降现象,对周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总体可控。
报告称,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广东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广东省有关部门和相关市县政府进行了整改。目前,韶关市已组织关闭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杨东山十二度水省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存在的采矿厂、采石场,并拆除相关设施;针对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历史形成的4800多公顷养殖场等问题,湛江市政府拟分期分批赎回核心区内的养殖场,通过生态补偿或异地增补红树林等方式加强生态保护和恢复。
广东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苏一凡称,广东省政府等有关部门应加快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加强专项规划与环保规划的衔接,以及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