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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加强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利用
2018-02-27 14:20:07 来源: 作者: 【 】 浏览:1220次 评论:0

  为了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今天(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等七部门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通知提出,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及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鼓励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通知还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研究探索动力蓄电池残值交易等市场化模式。专家指出,动力电池的使用年限一般为5到8年,这意味着我国前些年投入市场的新能源电池基本处于淘汰临界点。预计今年,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市场可达50亿元规模,2020年预计增长至100亿元规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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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动力电池   电池生产企业   新能源汽车 责任编辑:china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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