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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鼓励各地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信息化监管
2020-02-17 20:37:00 来源: 作者: 【 】 浏览:1132次 评论:0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鼓励各地建立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系统,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视频监控设备,推动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信息化监管。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积极推动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切实解决无害化处理企业运行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畜禽养殖场户作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按要求对病死畜禽进行处理,并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报告。

  《通知》指出,各地应以适宜区域范围内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为重点,推动建立集中处理为主,自行分散处理为补充的处理体系,逐步提高专业无害化处理覆盖率。要在维护无害化处理企业合法权益并确保无害化处理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鼓励无害化处理场采取适宜、先进的处理方式,扩大收集区域范围,进行兼并重组。

  《通知》明确,集中无害化处理体系健全的地区,在做好动物疫病防控的前提下,原则上养殖场户的病死畜禽应委托专业无害化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山区、牧区、边远地区等暂时不具备集中处理条件的地区自行处理的,要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处理,逐步减少深埋、化尸窖、堆肥等处理方式,确保有效杀灭病原体,清洁安全,不污染环境。

  《通知》指出,中央财政统筹加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保障力度,综合生猪养殖量、处理量和集中专业处理率等因素,测算分配资金并切块下达,由各省(区、市)包干使用。补助资金不得用于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畜禽、屠宰环节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补助。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合理确定本省(区、市)无害化处理补助对象,按照处理方式、病死畜禽大小等因素分类确定补助标准;要强化省级财政的统筹作用,对落实和推动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确有困难的县市,可降低或取消县市财政承担比例。

  《通知》强调,鼓励各地对无害化处理场派驻官方兽医,不断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系统,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视频监控设备,推动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信息化监管;开展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运输车辆病原检测,落实生物安全防控措施。

  《通知》明确,各地要切实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套取、挪用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全额追回补助资金并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支持扩大畜禽保险覆盖面,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拓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支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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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无害化处理   统一收集   集中处理 责任编辑:china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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