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阳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以及电话举报669件 (次),初步核实案件线索135件,立查案件121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19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3人,乡科级干部47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432.16万元。”这是1月31日,在阳泉市纪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发布会上,还通报了去年查处的10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郭怀寿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张志刚贪污公款案,张密生、胡文祥等人受贿窝案,杨永清、张富华贪污受贿案,尹崇保、白建国、张润平、王燕贪污窝案,杨培田、高秀清索贿受贿案,余津失职渎职案,闫海林贪污案,赵清梅受贿案,靳润毛、刘贵德受贿案,高丙柱贪污案。
据阳泉市纪委负责人介绍,2011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查办案件工作稳步推进,市纪委监察局自办案件数和各县区纪委的信访、初核、立案、处分人数同比都有所上升;继续保持了对经济案件的查处力度,贪污贿赂、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和违反财经纪律等案件占比提高;县区纪委加大了对乡科级干部的查处力度,处分乡科级干部人数同比上升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