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我国7月1日起将开征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
2012-05-30 09:46:47 来源: 作者: 【 】 浏览:1163次 评论:0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昨天从财政部了解到,为保护我国海洋环境,促进海洋运输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将从今年7月1日起开征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日前联合出台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对象为我国管辖水域内接收从海上运输持久性油类物质的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征收。所谓持久性油类物质,主要包括原油、燃料油、重柴油、润滑油等持久性烃类矿物油。

  根据管理办法,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由交通运输部所属海事管理机构向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收入全额上缴中央国库,实行专款专用。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我国、7月1日起、开征、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 责任编辑:admin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中国首部海洋观测预报法规正式实施 下一篇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有望今年提交人..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本网概况 | 关于我们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华夏国研顾问中心-政策网 www.chinapolicy.net 京ICP备190347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