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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城管新政探索“柔性执法”
2011-11-22 09:18:31 来源: 作者: 【 】 浏览:886次 评论:0

    近年来,有关城管的负面新闻时有发生,城管执法引发的社会冲突成为众人关注的热点问题。实际上,就改进城管工作,各地进行了不少尝试,许多城市的城管部门已经开始换位思考,纷纷推出“城管新政”。无论是“美女城管”的上岗,还是禁止野蛮执法的严格规定,各地多有城管“柔性执法”的探索。这些举措可看做城管执法的转身,值得推广和借鉴。通过“变管理为服务”等改革,中国城管正重塑自身形象。

    各地城管探索“柔性执法”

    北京:不准强行暂扣物品

    今后小商贩开着车拉着货在前面狂奔,城管执法人员驾车在后面紧追的场景可能会在北京市辖区内成为过去时。昨天北京市城管执法系统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正式结业,同时发布了北京城管“三个严禁”和“四个不准”,在执法过程中将不准强行暂扣物品、追赶行进中的车辆。

    甘肃:不得辱骂推搡执法对象 不得背手吸烟

    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执法时不得背手、袖手,不得勾肩搭背、仰卧、翘腿、吸烟、嬉戏、打闹。男性执法人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烫发或者蓄胡须,女性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时发辫不得过肩,不得文身,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化浓妆,不得佩戴各种奇形及迷信饰物。

    天津:骑车上岗扭转"强势形象"

    在人们的印象里,“城管”大多开着有标识的执法车,一边行进一边用车上的喇叭向占路经营者通知相关规定,并限时清理。而近日,市民会发现一批骑着自行车上路执法的城管人员。这种形式上的改变,究竟如何改变人们观念中城管的“强势形象”?

    青岛:公布执法证号 暴力执法可当场举报

    青岛市决定公布全市城管执法人员执法证号和胸牌号。目前,市局172人号码已经公布,市民如果发现暴力执法等不文明行为,可直接拨打12345举报。

    广州:女子特勤队亮相 要求淡妆执勤

    近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女子特勤队的亮相引起不少议论,或是质疑,或是赞誉。年轻靓丽、高素质的女子特勤队在街头执法巡查时,赢来颇高的回头率,成为广州城一大亮点。   

    深圳:轻微违法改正后可不罚

    城管可以采取查封和扣押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违法损毁当事人的物品,也不得辱骂威胁当事人;对于情节较轻、社会危害较小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改正后,可以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这是近日首次提请广东省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中规定的。

    成都:女子城管轮滑执法

    身穿白色制服配红色领带、头戴贝雷帽、脚穿轮滑鞋的女子城管,于8月1日亮相成都天府广场,对游客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成为成都一道特殊的风景线。

    上海:拟立法规范城管执法 须统一招考、持证上岗

    上海市城管执法人员须实行统一招录制度,公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取。经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统一培训并合格的人员方可取得执法证件,上岗执法。

   “城管”职业如何不再尴尬

    立法势在必行

    城市管理具有相当的综合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尽管一部统一的城市管理法并不能彻底消解城管执法的诸多矛盾和问题,但没有统一的城市管理法,势必会凸显城管执法权限的混乱,加剧城管执法职权与职责错位,在现实中制造更多的矛盾。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势下,在推进依法治市、实行依法治国方略的背景下,制定一部全国统一的城市管理法势在必行,宜早不宜迟。

    行政执法权之困待解

    尽管城管执法范围宽泛,但在行使执法权时,很多权力只是形同虚设。虽然一些部门的行政处罚权集中给了城管,但这些部门仍保留一些执法权。交叉执法的情况还仍时有发生。

    执法要注意循序渐进

    严管重罚不能太“猛”,要注意循序渐进,要与市民的文明意识保持一致。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有关,武汉不能一味地将重罚标准与其他城市比较,一开始不宜定得太高,首先是让市民有一个“不文明会被罚”的意识,一两年之后,可视不文明情况适当提高罚款额度,这样使约束性更大。

    城市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城市管理与百姓生活并不天然矛盾。要做好城管工作,不仅需要文明执法,同时还需要城管工作人员更好地为那些“扰乱城市秩序”的小商贩们提供帮助。专家有一个建议,就是给予城管适当的监察职能,将执法中看到的问题反映到相关部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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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城管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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