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14.16亿元问题资金已整改
审计署今天发布的“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显示:截至2011年10月底,相关部门、单位和地区上缴、追回、归还和补拨资金143.94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60.66亿元,规范账务处理997.09亿元;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1581项;审计发现的139起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有69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81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
2011年6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2010年度工作报告,要求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切实进行整改,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结果。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地区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要求,以及审计署依法下达的审计决定,认真进行了整改。
针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跟踪审计查出的80个项目存在审批手续不齐全、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违规转分包等问题,有关单位全部进行了整改。对21个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转移和套取重建资金14.16亿元问题,相关地方和18个单位进行了整改,其余单位或个人正在筹措资金返还或通过司法途径催收。截至10月底,已归还原资金渠道4.80亿元,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2.44亿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和规范使用4.31亿元,挽回损失和核减投资0.68亿元。
针对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查出的24.92亿元社会捐赠资金尚未明确到具体项目问题,青海省政府已责成相关单位健全完善了社会捐赠资金拨付机制和管理制度,明确捐赠资金的具体项目,并拨付了部分资金。
新农合基金审计查出的5个县有关部门挪用2738.18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问题,已全部归还;6个县有关经办机构虚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套取的财政补助37.30万元,已整改29.12万元;14个县有关经办机构因审核把关不严多支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487.80万元问题,已整改84.11万元;4个乡镇卫生院利用虚假病历等获取的56.78万元补偿资金,已全部收回。
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查出的建设用地供应存在的问题,相关地方通过调整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和比例等方式,进行了整改。违规租售或另作他用以及分给不符合条件家庭的8654套廉租住房,已采取清退收回等方式整改8353套,并完善了相关审核制度;对长期空置的4428套保障性住房,已有3338套分配入住或列入了分配计划。
地方政府债超10万亿
截至2010年底 全国仅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
审计署4日发布的“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称,地方各级政府采取落实偿债责任、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设立偿债准备金等措施,妥善处理存量债务,积极纠正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中发现的各类违规问题。
针对违规为464.75亿元债务提供担保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整改到位220.27亿元。
针对融资平台公司违规抵押或质押取得债务资金731.53亿元问题,有关单位整改到位230.61亿元。
针对1319.80亿元债务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问题,相关地方整改到位1017.47亿元。
针对351亿元债务资金被投向资本市场、房地产和“两高一剩”(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过剩)项目问题,相关单位整改到位140.35亿元。
针对融资平台公司虚假出资、注册资本未到位等2441.5亿元问题,相关地方整改到位983.23亿元。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审计署对全国所有涉及地方政府性债务的25590个政府部门和机构、6576家融资平台公司、54061个其他单位、373805个项目和1873683笔债务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截至2010年底,除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1亿元。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和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亟须研究和规范。
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中发现的违规租售或另作他用以及分给不符合条件家庭的8654套廉租住房,已采取清退收回等方式整改8353套。
此外,审计发现的建设用地供应存在的问题,相关地方通过调整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和比例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对长期空置的4428套保障性住房,已有3338套分配入住或列入了分配计划。
少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21.49亿元问题,相关地方制定了分年度补提计划,已补提11.19亿元;多申报和挪用的0.9亿元资金,已全部归还或调整安排用于廉租房建设。
审计结果公告
10万亿元
截至2010年底 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107174.91亿元。
54个
全国仅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
4.14亿元
82个中央部门所属单位设立4.14亿元“小金库”。目前,73个所属单位已通过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收回私存私放资金余额等方式整改3.75亿元。
8654套
审计中发现的违规租售或另作他用以及分给不符合条件家庭的8654套廉租住房,已采取清退收回等方式整改8353套。
699人受处分
截至2011年10月底,相关部门、单位和地区上缴、追回、归还和补拨资金143.94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60.66亿元,规范账务处理997.09亿元;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1581项;审计发现的139起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有69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81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
14亿重建资金被“占”
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21个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转移和套取重建资金14.16亿元问题,相关地方和18个单位进行了整改,其余单位或个人正在筹措资金返还或通过司法途径催收。
关于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24.92亿元社会捐赠资金尚未明确到具体项目问题,青海已责成相关单位健全完善了社会捐赠资金拨付机制和管理制度,明确24.92亿元捐赠资金的具体项目,并拨付了部分资金。
351亿地方债违规投向房地产等项目
2012年一号审计公告昨天公布,“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显示,2010年度地方政府性债务涉及的各类违规资金超过5000亿元,351亿元债务资金被投向资本市场、房地产和“两高一剩”(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过剩)项目。
截至去年10月底,相关部门、单位和地区上缴、追回、归还和补拨资金143.94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60.66亿元,规范账务处理997.09亿元;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1581项;审计发现的139起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有69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81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
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82个中央部门所属单位设立4.14亿元“小金库”。目前,73个所属单位已通过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收回私存私放资金余额等方式整改3.75亿元。
对审计发现的80个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未按规定征缴非税收入和违规收费6.77亿元问题,79个所属单位已通过停止违规收费、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等方式整改5.72亿元。
■审计·地方债务
351亿违规投向房地产等项目
审计发现,截至2010年年底,除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1亿元。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和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亟须研究和规范。
针对违规为464.75亿元债务提供担保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通过协商解除担保协议、撤销承诺函、被担保单位筹集自有资金归还等方式,整改到位220.27亿元。
针对融资平台公司违规抵押或质押取得债务资金731.53亿元问题,有关单位通过完善相关手续、充实抵押物、增加合法抵押物、完善贷款手续、加快土地征收和拍卖、变更土地收储单位名称、与银行协商归还贷款等方式,整改到位230.61亿元。
针对1319.80亿元债务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问题,相关地方通过抓紧项目前期准备、合理加快工程进度、理顺资金审批手续、及时归还等措施,整改到位1017.47亿元。
地方政府举债理应用于保障民生投入和一些公益性项目的建设,但审计发现351亿元债务资金被投向资本市场、房地产和“两高一剩”(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过剩)项目问题,相关单位通过清理催收被挪用债务资金、理顺项目间资金关系、调整贷款债务人、以自有资金置换或由财政安排资金归还原渠道等方式,整改到位140.35亿元。
针对融资平台公司虚假出资、注册资本未到位等2441.5亿元问题,相关地方通过充实资本金、推进公司股权多元化、引进战略投资者、变更登记等措施,整改到位983.23亿元。
■审计·民生保障
追回新农合遭挪用资金2738万
审计发现,5个县有关部门挪用2738.18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已全部归还;6个县有关经办机构虚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套取的财政补助37.30万元,已整改29.12万元;14个县有关经办机构因审核把关不严多支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487.80万元问题,已整改84.11万元;4个乡镇卫生院利用虚假病历等获取的56.78万元补偿资金,已全部收回。同时,相关地方还处理了13名责任人员。
8654套廉租房没有分给困难户
各地违规租售或另作他用以及分给不符合条件家庭的,有8654套廉租住房,已采取清退收回等方式整改8353套,并完善了相关审核制度;对长期空置的4428套保障性住房,已有3338套分配入住或列入分配计划。
对少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21.49亿元问题,相关地方制定了分年度补提计划,已补提11.19亿元;多申报和挪用的0.9亿元资金,已全部归还或调整安排用于廉租房建设。
■审计·金融机构
5银行违规发放挪用贷款580亿
公告称,工商银行等5家商业银行新发放的3472亿元贷款,发现违规发放和挪用贷款等问题580亿元,其中向未批先建、手续不齐或资本金不到位的项目发放贷款254亿元,还有部分贷款被用于还贷。对银行的违规行为,通过督促贷款人补充完成项目程序、补足项目资金及完善贷款手续等方式整改530亿元,并将53名责任人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此外,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分支机构存在以虚假承保、虚假退保、虚假理赔等方式套取保险资金的问题,以及违规支付保险代理手续费问题7亿多元。已追回资金和调账处理6318万元,补缴税金1.01亿元,对394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将47名责任人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