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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提升司法所“软实力”
2012-06-07 16:59:20 来源: 作者: 【 】 浏览:1217次 评论:0

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等职能,法律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今天,在天津举行的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上要求,要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综合 “软实力”,把司法所建设成人民满意的窗口单位。

  据悉,到2011年底,全国的乡镇(街道)普遍建立了司法所,已达到4万多个。各地还探索在农林牧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建立司法所,有的地方在村(居)建立司法工作站或法律服务室,构建司法行政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体系,扩大了司法行政基层组织覆盖面和服务面。目前,全国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达到11万多人,通过政府购买公益岗位5.7万人。

  会上要求,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紧紧围绕基层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当好参谋助手;认真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工作,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紧紧围绕群众法律需求开展工作,深入乡村社区,深入群众,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及时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满足群众法律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会上提出,要大力推进业务规范化建设,基层业务工作门类多,既有刑罚执行,也有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及大量的社会服务性工作,要通过标准化、专业化建设,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促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要统一司法所标识,公开工作职责,完善所务管理,不断提高司法所群众满意度,树立司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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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司法、法律顾问、司法所、软实力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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