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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
2012-04-01 16:28:06 来源: 作者: 【 】 浏览:1036次 评论:0

    阳春三月,惠风和畅。从首都北京传来令人振奋的消息:3月26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以下简称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明确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为中马两国政府合作的项目。这个象征中马两国友谊的示范项目,将成为两国务实合作的新平台、新动力、新亮点。

    国务院批复的文件对园区作了明确定性,确定“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是中国和马来西亚两国政府合作的项目”。文件对园区的作用作了阐述,认为“有利于增强广西及北部湾经济区在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影响力,有利于深化中国与马来西亚及其他东盟国家的战略伙伴关系。”

    根据文件批复,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设在广西钦州市金鼓江地区,首期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未来发展将根据园区建设情况总面积可扩大至55平方公里。这为园区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国务院不仅批准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享受我国现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还规定,今后视情况发展,如需赋予其他政策,由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报国务院批准。

    在园区投资开发和运营方面,国务院批准钦州市的开发公司与马来西亚开发财团组建合资公司,开发建设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文件要求,要做好园区规划,明确园区发展定位,处理好园区与所在区域发展的关系,促进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健康发展,将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建设成为中马及中国-东盟合作的示范项目。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的设立,凝聚着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的心血和关怀。2011年4月28日,温家宝总理出席中国-马来西亚经贸合作投资论坛并发表重要演讲,建议双方共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在同年10月举行的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温家宝总理与纳吉布总理在广西南宁出席见证了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的签字仪式,并共同为园区揭牌。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是中马两国合作的第一个产业园区,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继中新苏州工业园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之后,中外两国政府合作的第三个产业园区,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钦州目前已拥有全国第六个保税港区、第五个沿海整车进口口岸、全国第一批7个国家级海洋公园之一和国家级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一批国家级开放开发的重要平台。此次中马产业园“花落钦州”,是钦州和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的又一重大历史机遇,对于进一步提升钦州和北部湾经济区在国家区域合作中的影响力、吸引力和竞争力,将产生广泛和深远的影响。

    据悉,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的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已编制完成,功能分区包括工业区、科技研发区、配套服务区和生活居住区等。产业选择同时深化双方传统特色产业合作,坚持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采取“中马合作,全球招商”,着力打造“先进制造基地、信息智慧走廊、文化生态新城、合作交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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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新兴产业、示范项目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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