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近日,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国务院扶贫办等三部门同意7省区市网络扶贫试点。这7省区市分别是:江西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
各试点要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网络扶贫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网络扶贫工作。结合地区实际,按照特色发展、创新驱动、先行先试、上下联动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措施,扎实推进工作。
各试点省(区、市)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加强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从网络设施、农村电商、人才培养、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特色产业等方面综合施策,系统部署,联动推进。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实做细,因地制宜、因人因户因村施策,杜绝假扶贫、扶假贫现象。
各试点省(区、市)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形成上下联通、纵横协同、政企合作推进网络扶贫发展的新局面。
各试点省(区、市)根据确定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研究细化具体工作计划和步骤,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组织推动重点工程建设,结合落实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网络扶贫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推荐需要重点支持的网络扶贫项目,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将工作落到实处,并不断总结提炼试点成果,形成示范推广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国务院扶贫办将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关注和支持试点省(区、市)的网络扶贫工作,及时总结宣传试点经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开展试点省(区、市)情况沟通、经验总结和成果推广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