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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12月开始接受市民申请
2011-12-02 09:30:01 来源: 作者: 【 】 浏览:1049次 评论:0

    北京公租房细则今天开始实施,各街道今天开始接受市民的申请。

  昨天,《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发布,今起实施。与此前公示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最终出台的《办法》中,对外省市来京人员申请公租房增设了家庭收入限制。

  【收入标准】

  外地人标准同京籍家庭

  上月公示的该《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三类人员有资格申请公租房,除了保障房轮候家庭、符合一定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外,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也可以申请公租房。

  在昨天最终发布的《办法》中,对于外省市来京人员的申请标准里,其他各项都没有变化,而是新增了家庭收入的标准。其家庭收入标准与北京市民相同,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申请条件】

  外地人申请由区县制订

  在昨天公布的《办法》中,对于“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这一条件中,并没有确定具体的年限。根据公租房的细则,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市住保办表示,目前各区县正结合本辖区实际,抓紧研究制订相关准入条件,待准入条件明确后,由各区县政府发布实施,届时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可按所在区县规定进行申请。

  【申请办法】

  两类人群可在街道申请

  《办法》要求,今天起,全市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全面开展公租房申请受理工作,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可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公租房。

  不过外省市来京人员目前还暂时不能申请。也就是说,今天开始可以申请公租房的,是公租房覆盖范围中的前两类人群。

  ■ 追访

  新政为何增设“收入限制”?

  在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外地人申请公租房并未设置全市统一的家庭收入标准,但最终出台的《办法》为何增设了收入标准?

  北京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群众针对“申请公租房的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条款提出建议,建议公租房作为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保障房,也同样应当对外地在京人员设定家庭收入限制条件,这样可以更好地解决外地在京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

  为此,在《办法》中最终增加了对外地人家庭申请时的收入条件限制。

  ■ 举措

  明年海淀公租房门禁将“辨脸开门”

  政府将视频采集租户信息,防止闲置或转租

  明年,海淀区公租房门禁处将安装人脸识别系统,以防止公租房被闲置或转租。

  海淀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815套人才公租房的配租已全面完成。加上年底前对剩余2300余户的配租选房,预计今年可为3100余户中低收入家庭提供公租房源。

  该负责人透露,明年海淀区将采用科技化手段,利用视频卡等技术实时采集租住人员和房屋信息,形成台账和信息库,强化动态监控和日常监管,确保承租和管理的透明度。“所谓视频卡,就是在楼门的门禁处,安装人脸识别系统。一来保证租户居住安全,防止闲杂人等进入。二来也可以实时地采集租住人员的信息,及时发现是否有闲置或转租的行为。”

  ■ 释疑

  经适房轮候家庭如何配租?

  摇号三年未中可直接配租

  与其他保障房相同,公租房也采用公开摇号、顺序选房方式进行。公租房有两种公开摇号方式由区县选择:一是摇出家庭选房顺序号后,家庭依据摇出的顺序号选房;二是按照优先家庭在前、普通家庭在后的顺序分组对应不同套型的房屋,直接摇出家庭顺序号及所对应的房号。

  经适房轮候家庭如果连续三年通过摇号均未能入选,限价房轮候家庭如果参加了多次摇号均未能摇中而且轮候三年以上,区县住保部门在有房源供应时,可无需摇号,直接安排公租房配租,解决他们的住房需求。

  哪些家庭可优先配租?

  六类家庭可享受优先配租

  公租房的优先配租家庭,除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优先配租外,《办法》中还规定申请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等六类家庭可优先配租。

  公租房可租多久?

  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办法》中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可以按月、季或年收取,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公租房如何管理?

  承租期间添丁可调换大房

  承租家庭人口等情况如果发生变化,可申请调换配租住房。这意味着,正在承租公租房的家庭,如果在这期间添丁进口了,可以申请调换一个面积更大一些的公租房租住。

  区县住保部门每年定期复核承租家庭住房变动情况,对配租资格进行动态调整。承租家庭成员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租赁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应在规定期限内退出公租房。

  公租房面向三类家庭

  《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三类城市中低收入家庭配租:

  1 现有的廉租房、经适房和限价房轮候家庭,轮候家庭可直接到原申请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2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也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公租房;

  3 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具体申请办法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制订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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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北京、公租房、开始、接受、市民、申请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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